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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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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模拟测试试卷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一)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二)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三)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四)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五)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六)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七)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八)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九)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十)
第二部分模拟測试试卷参考答案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一)
参考答案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二)
参考答案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三)
参考答案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四)
参考答案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五)
参考答案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六)
参考答案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七〉
参考答案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八)
参考答案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九)
参考答案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测试试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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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短评:
作者:nani❗ 发布时间:2014-01-17 17:43:38
純為狗狗看的這本書,其實挺一般的
作者:大哥 发布时间:2014-01-05 03:24:37
处女情结真可怕
作者:周楹 发布时间:2022-03-20 22:33:37
像在听一个经历社会毒打的老大爷絮絮叨叨的讲一些明哲保身的经验
作者:机油豆奶 发布时间:2017-11-07 10:49:09
都是基础操作演示,书倒数第二章讲了微信产品分析,并且做了微信和米聊、陌陌的对比
作者:不等待戈多 发布时间:2023-07-26 23:32:59
很反感书里的爹味
作者:张霓 发布时间:2019-06-04 08:32:43
不一定要局限于1分钟,重在说要点。演讲需要联系,河流模式应用范围广。讨论的部分值得细读。
深度书评:
“直球勝負”
作者:杜子 发布时间:2012-01-11 13:38:16
去年年底預訂好回國的機票之後,我偶然間知道伊坂幸太郎的小説《PK》要加筆出版成單行,《PK》那篇小説當初是刊载在一期《群像》上面的,湊巧读到,一瞬間仿佛又看到還沒聲名鼎赫的那個伊坂幸太郎一样,所以对那篇小说喜欢得不行,算是这两年我个人唯一喜欢的伊坂作品。听说要出版单行,自然就很兴奋,想说跑去找OB探探口风,有没有可能提早一点看到之类的,结果跑去一拜会OB,他说你来得正好,明天我要去见綾辻老师,可以编个借口把你捎上,但是只能当布景,如果愿意的话,把明天空出来吧。我一听就high了,点头如捣蒜,第二天乖乖的跑去当移动布景,于是见到了剪了个精悍的短发,掺着灰白的发际相当有范儿的綾辻行人先生。
OB的采访问题里面有一部分是关于这本书,当时我已经为了赶着预定签售会而定好了,所以也对内容特别感兴趣。但是綾辻老师说的有些话,那时候因为书还没读过,其实有点意义不明。老师说这次是直球胜负,其实他筹划了很多年,在这个过程中曾经把花式设计得很复杂,然后隔了一段时间再重新洗练的时候就又会去掉一些,反反复复,最后却发现他想要做的是一个返璞归真的直球。我那时候没读过这本书,其实相当的不解,一个推理小说如果打所谓“strike”,要怎么打?再说strike也可以有很多种解释,这里又是取的哪些意思?……结果这些问题,也变成了阅读前的谜团。
所以当书到手的时候,我反而有点不太敢打开。一来说实话有点害怕,等了那么久的馆系列的新刊,如果不合眼缘的话,那我这小小读者坚持了那么多年的和大师的书缘,可能也就意味着要到头了。如果合了胃口,也会想起馆系列就还剩下最后一本了,有点伤感。另外,就是想到之前看到大师时候他说的那些话,心里其实有点打鼓,有点莫名的惶恐。
可是在读的过程中,我反而觉得很庆幸听过那一番“直球”理论,因为越读下去就越明白,当时那抹挂在綾辻先生脸上的,有点小得意,几分沉着,很多安然和十足释然的表情,以及“直球胜负”的意义。
这本书,从很多意义上来说,不管从好从坏,真的完完全全是本很返璞归真,直球胜负的小说。
所以作为推理小说,特别作为如今这个时代的推理小说,其实可能会褒贬不一吧。把十几年前的味道和“手段”,不加一分也不减分毫的放在书里面,大概是一定会被骂“陈腐”或者让有些聪明的读者觉得辱没了他们的高智商的。连从来都不算聪明的我都能在看到一半左右的时候就猜出九成左右的谜题来,那聪明人就更加要叹什么“没有挑战性”之类的了。可是我觉得这本书好看的地方不在于这些地方。反而是包括这样的地方,都勾起一种暖暖的怀念味道来。十几年前的味道,被原原本本的浓缩在了一个新的,却又不那么新的故事里,我觉得对作家来说,维持他的“初心”,比“出新”要更难,特别是当他的目的就是要返璞归真的时候。綾辻老师大概很清楚,馆这个系列如果今天,把它还剩下最后两本的时候把它弄一个睛天霹雳似的怪奇风格,或者是彻底弄一个让人眼花缭乱的诡计,其实也未尝不可。但是却也会让很多人心情复杂。今天这个系列在很多人的心里,已经不再只是一套小说那么简单了,所以当它要回来,要迎接它回来,至少向我这样的小读者希望的,只是打开它的大门,能看到些熟悉却又陌生的风景,能动到心里那块始终为它保留的“相思”之情,道一声“你回来了”,然后能勾起怀念和欣喜就好了。如果我要看完全标新立异的东西,我会去找其他的小说,不想动到心里的这块为它保留的“预留地”。而且说实话,在今天这个推理小说已经有点怪异的时代,能看到去掉那么多花头,原原本本来玩一个手段,讲好一个故事的书,真的更不容易。
也许它是有点简单,只是讲好了一个故事而已,可是它包含了我小时候初遇这套书时候所感受到的很多东西,那些勾起我的回忆,勾起怀念,也勾起欣喜,我觉得就够了。小时候我猜不出来的谜题,现在书过半就大概猜了个九成九,其实也是种满开心的经验。用老师的话来说,这本书的其中一个目的,最难达到的一个目的,是“留在原地却又没有虚度时光”的感觉。
OB采访綾辻老师的时候,綾辻老师说,本来这个故事的构想还要更加复杂一点点,就像是魔术的套双环一样。但是在他已经几乎把整个ゲラ(相当于作家的初稿)完成的时候,却因为某些突发事情而导致其中的一个“圆”不能用了,于是只好从头再修改,变成一个单圆的故事。这也是一种直球胜负,大师当时还笑说。可能也是因为这样,说实话,这书里面也有几个地方不是太顺畅,而且有一个非常关键的设定怎么想都极牵强……可是即便是这样,我觉得如果是一个綾辻行人的书迷的话,会连这些也买帐的,甚至我都觉得连这都带着一点点怀念……不过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本书也就不是面向所有的读者的,更有点像是对綾辻行人的书迷,或者馆系列的书迷给出的一个“交待”。有一点点生人勿进的感觉。
如果只用一句话来解释的话,我觉得还是用大师自己说的那句最靠谱了,从好的意义上或者负面的意义上来说,这都是一场返璞归真的直球胜负。
洛克《政府论(two treatises of civil government)上篇》摘要
作者:江绪林 发布时间:2013-01-14 21:00:21
【按语: Urmson等人曾批评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在《政府论》(1689)中没有选择强有力的霍布斯,却选择了几乎被人遗忘的、主张君权神授理论的菲尔麦(Sir Robert Filmer)作为敌手是一件不幸的事情。不过这种批评显然是20世纪的偏见。事实上,霍布斯在17世纪下半叶是缺乏名誉的,被视为异端甚至无神论恶棍,在刚刚结束宗教战争珍惜秩序的年代是不需要被认真驳斥的;况且霍布斯的宗教观念似乎完全为其对基督教对理性的压制的反感、对天主教会对世俗权力的侵蚀的憎恨(如“教皇之位不过是已死亡的罗马帝国的鬼魂带着皇冠坐在帝国的坟墓上。(利维坦中译本第565页)”)所主导的,是一种纯政治的宗教理解,算不上灵性的宗教理解,与洛克的宗教观念缺乏必要的共识。另一方面,洛克虽然批评菲尔麦,却与之共享类似的正统基督教教信念,只是从中推导出完全不同的政治原则,而且菲尔麦的观念甚至在绝对君主制盛行的欧洲大陆都颇为流行,是恰当的攻击对象。
在《政府论 上篇》中,洛克分析和批评了Filmer的基于《圣经》的神授绝对君主权理论。通过诠释《创世纪》的相关文本,Filmer将绝对无限的专制君主权建立在上帝赐予亚当的个人所有权(Private dominion)和父权(fatherhood)之上,主张绝对君权从亚当承袭而来,而人并非生来自由,而是处在父权以及由此的君权的绝对管辖之下。洛克基于自然理性和《圣经》解释有力地否定了Filmer的基本论点:上帝才是生命的赐予者,父权(fatherhood)只是生命的偶因,因为生育儿女而来的父权仅仅限于获得子女孝敬等自然权利,而绝不延伸到生死予夺的权力;上帝绝对没有赐给亚当对万物的私人所有权,而是赐给人类对万物的共同所有权,这是圣经文本和自然理性可以论证的;圣经也不支持亚当对夏娃的政治统治权;况且Filmer的绝对王权在解释君权继承问题上会遇到不可克服的困难。通过批评Filmer的理论,洛克初步引出了人的天赋自由和财产权的观念,为《政府论下篇》提供了平滑的过渡。这尤其反映在对财产权的论述上:上篇重点说明的是人类的共有财产权,而下篇则主要解释了私人财产权的产生和发展。最后一章显得异常啰嗦。
《政府论》上下篇中使用的“所有权(property)”基于语境而有微妙的不同。在上篇中,Property主要是解释人类对万物的公有,主要涉及外物;而在下篇中,Property指的是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life, liberty and estate)”,外物(estate)就只是其一部分了。
洛克对财产权和父权的理解完全依赖于《圣经》和基督教神学观念,这揭示出洛克是多么深沉地浸淫在基督教传统中,而《基督教的合理性》也证实了这一点。】
上篇:论菲尔麦爵士及其追随者的错误原理和基础(in the former, the false principles and foundation of Sir Robert Filmer, and his followers, are detected and overthrown)
章1 论奴隶制与自然的自由(the introduction)
“奴隶制(slavery)是一种可恶而悲惨的人类状态”【洛克:《政府论》上,瞿菊农等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页,下同】,但Robert Filmer在《论父权制(Patriarcha)》中为之辩护。菲尔麦的体系是这样的:“一切政府都是绝对君主制;他所根据的理由是:没有人是生而自由的(”That all government is absolute monarchy.’’ And the ground he builds on is this, “That no man is born free.’’)。”【2】
谄媚君主的人硬说“君主们都享有神权赋予的绝对权力(divine right to absolute power),这伙人否认了人类的天赋自由权(deny mankind a right to natural freedom)。…神的威权已使我们隶属于别人的无限制的意志之下。”【2】可事实上甚至菲尔麦也承认,Heyward, Blackwood,Barclay等都承认人类的天赋自由和平等(natural liberty and equality of mankind)。
Filmer的绝对君主制理论和君权神授理论被认为是最精致的,而洛克认为菲尔麦为人类设置的锁链是沙粒做成的绳子,并予以考察。菲尔麦理论的要点是“人类不是生而自由的,因而决不能有选择他们的统治者或政府形式的自由;君主的权力是绝对的,而且是神授的,奴隶决不能享有立约或同意的权利;从前亚当是一个专制君主,其后的一切君主也都是这样(Men are not born free, and therefore could never have the liberty to choose either governors, or forms of government. Princes have their power absolute, and by divine right ; for slaves could never have a right to compact or consent. Adam was an absolute monarch, and so are all princes ever since)。”【3】
章2 论父权和王权(of paternal and regal power)
菲尔麦主张说,“‘人们生来就是隶属于他们的父母的’,因此不是自由的。….他把这种父母的权威叫做‘王权’、‘父权’或‘父亲身份的权利’(this authority of parents he calls ‘‘ royal authority,’’ ‘‘ fatherly authority, right of fatherhood’)。…它是无限制的,也是不可能限制的。”【4】但菲尔麦并没有对父权给予定义,并且把“母亲”省略掉,而只限于“随心所欲地对我们讲述所谓fatherhood这种奇怪而专横的幽灵的故事。…开始于亚当…洪水….上帝赐予以色列人以诸王,才在父权政治中冲亲确立了一脉相承这种古老而重要的权利。”【5】
洛克以为,菲尔麦对父权不下定义,并且将父权和王权混为一谈奇怪而可怕。引述了菲尔麦的一些论述后,洛克发现,菲尔麦“认为父亲的权威最初授予亚当,其后按理应属于一切君主。这种‘父亲的权威’或‘作为父亲的权力’…是一种神圣的、不可变更的主权,一个父亲或一个君主对于他的儿女或臣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据此享有绝对的、专断的、无限的和不受限制的权力,从而他可以任意取得或转让他们的财产,出卖、阉割和使用他们的人身——因为他们原来全都是他的奴隶,他是一切的主人和所有者,他的无限的意志就是他们的法律。”【8】但洛克发现菲尔麦没有为“亚当的主权(the sovereignty of Adam)”提出证据,基本上只是视为理所当然,仅有圣经中“尊敬你的父亲”这一圣经话语的支持。
为了彻底分析菲尔麦的“亚当的主权”教义,洛克考察了菲尔麦其他的著作,发现了菲尔麦的全部论证如下:“如果上帝只创造了亚当,并且从他身上分出一块骨肉来造成女人,如果一切人类都是作为他们的一部分从他们俩生殖繁衍下来,如果上帝还给予亚当以不仅对这个女人和他们两人所生的儿女的统治权,而且还让他去征服整个世界和世界上的一切生物,这样,只要亚当生存一天,除非得到它的赐予、让与或许可,便没有人可以要求或享有任何东西。”【11】洛克将在下文中专门分析菲尔麦的论证。
章3 论亚当由于为神所创造而享有主权(of Adam’s title to sovereignty by creation)
第一个论证是亚当因被创造而拥有主权。“亚当为神所创造不过是指从万能的主和上帝的手中直接取得生命,我看不出它怎样会给予亚当以一种高于一切的主权,也不明白为什么‘天赋自由的假设就是否认亚当为神所创造。’”【12】
把“神创”解释为‘上帝的任命(appointment)’也不成。对appointment的两种理解:1.神意(providence)命定亚当为“世界的所有者(proprietor),因为基于自然权利,亚当应是他的后裔的统治者。”【14,这里洛克还指出菲尔麦含混地使用“Monarch of the world”一词】但Positive donation却是基于自然的权利,这种说法是谬误推理(false inference);2.上帝的appointment被看做自然法,但不可能在还没有儿女的时候就是儿女的统治者,因为“权利是随着生育儿女的行为而来。”【15】这一因生儿育女而来的权利却与亚当的创生无关。
章4 论亚当由于神的赐予而享有主权(《创世纪》1:28)(Of Adam’s Title to Sovereignty, by Donation, Gen. 1:28)
菲尔麦有关亚当统治的第二个论证:“亚当基于上帝的赐予(创世纪1:28)而成为万物的共同主人,他自己原来没有这种个人统治权。…世界上最初的政府是一切人类之父的君主制,亚当受命滋生人类,遍于地上,制服世界,并取得对一切生物的统治权,因此他就成为全世界的君主。…这表明君主的称号是从父亲的身份得来的。”【18】洛克顺便指出这个论证有个词义上的含混,开始谈的是“基于神的赐予的所有权”,结论却是“君主的称号是从父亲的身份得来的。”【19】
上帝的赐予有两种解释:1“给予了亚当以对大地和一切低级的或无理性的生物以所有权(property),或我们的作者所说的个人统治权(private dominion),因而他就成为君主”【19】2.“给予了他以包括他的儿女在内的对一切地上生物的支配和统治的权力,所以他就是君主。”【19】
洛克指出,1、该赐予中,“上帝并没有给予亚当对人类、对他的儿女,对他自己的同类任何直接的权力。”【20】2.基于这个赐予,“上帝给予他的不是他对低等生物的private dominion,而是与一切人类相同的权利。”【20】亚当无法因这两点成为君主。
关于第一点,赐予并没有给予亚当对人类的权利,“各样走动的生物”指“牲畜、野兽和爬虫三个不同等级的陆上的非理性动物…置于人类的统治权之下。”【21】“人类是不能够包括在这个赐予之中的,亚当也并没有被给予统治他自己同族的任何权力。”【22】这里洛克还用了一个归谬推论:“Robert爵士完全可以把他的君主权力再提高一层,使世人相信君主也可以吃掉他们的臣民,因为上帝曾赐给诺亚和他的后嗣以取食一切走动之物的充分权力。”【23】
第二点,上帝的赐予“不是一种个人统治权(private dominion),而是一种和其余的人类共有的统治权(a dominion in common with the rest of mankind)。”【23】赐予是用复数“他们”来表示的。“无论上帝的形象表现在什么地方,智力的禀赋(intellectual nature)当然是它的一部分,并且属于全人类所有,因而才使人类有能力享有对低级动物的统治权。”【25】
菲尔麦直接违背圣经,认为授予诺亚的东西,并不同样授予他的儿子们。这里洛克顺带以土耳其的例子责备了absolute monarchy。菲尔麦还说“诺亚是世界的唯一继承人(sole heir of the world)”【30】但实际上对诺亚的祝福只是“允许诺亚享有利用生物作为食物的自由…在这一次给诺亚和他的儿子们的祝福中,所有权不但是用明白的文字给与的,而且其范围比给予亚当的还大。”【31】《创世纪》1:28中,“除了看到把人类在我们这个可居住的地球上的位置提高到其他种类的生物以上之外,不可能发现别的意思。这不过是给予人,即作为代表他的创造者的形象而成为地上主要居民的整个人类以对其他生物的统治权而已。…没有任何人会认为有必要去证明这些看起来意思完全相反的文字如何给予亚当以对其他人类的绝对君权,或对一切生物的唯一的所有权。…相反它正是了一切东西最初都是人类共有的。”【33】
洛克进而做了一个让步推理:就算由于上帝的赐予,亚当成为全世界的唯一的所有者,这也不能解释亚当的主权。“对全世界的土地所有权,怎样可以给予一个人以支配别人人身的至高无上的专断权呢?”【33】“上帝没有给予他的任何一个儿女以对世界上的特定一部分东西的这种所有权,倒是给予了他的贫困的兄弟以享受他的剩余财物的权利,以便一旦它的兄弟有急切的需要时,不会遭到不正当的拒绝。所以一个人不能够给予对土地的所有权或财产权而取得对别人生命的正当权力。”【34】
仁爱给予了人分取他人资财、免于极端贫困的权利;支配人身的权力只能契约才能给予。臣仆“起源于穷人在宁愿做主人的臣仆而不想挨饿的情况下所表示的同意(consent)。…只要任何东西,能因满足别人保全其生命或保全他视为珍贵之物的需要而成为一个条件,使他不惜以其自由作为代价来进行交换者,便都可以成为主权和所有权的基础。”【35,本章可以看出,洛克虽然在反对Filmer,但却也因此深入到基督教神学内部,表现出了同样的信仰认信。】
因此,上帝既没有给予亚当个人统治权,而个人统治权也不能给予主权(sovereignty)。
章5 论亚当由于夏娃对他的从属而享有主权(of Adam’s title to sovereignty, by the subjection of Eve)
Filmer以《创世纪》3:16“你比恋慕你的丈夫,你的丈夫比管辖你”作为政府的最初授予和君主制的起源。但这种解释背离了当时对堕落后惩罚的语境。“很难想象上帝竟会在同一个时候使他成为全人类的普遍君主,又是终身的劳动者。”【37】玛丽和伊丽莎白女王的例子说明不从属。“上帝在这段经文中并没有给予亚当以对夏娃的权威,也没有给予男子以对其妻子的权威,而只是预言女人可能遭受的命运。…使她必须服从她的丈夫…这种从属也不是别的而只是每个妻子对于她的丈夫应有的从属。…如果说这些话给予了亚当以任何权力的话,它只能是一种婚姻上的权力,而不能是政治权力——在家庭中丈夫作为财务和土地的所有者而具有的处理有关私人事务的权力,以及在一切有关他们的共同事务上,丈夫的意志优于他的妻子的意志;但不是对妻子有生杀之权的政治权力。”【39,Locke这里的“政治权力”、“主权”如何理解?似乎倾向于等同于生杀予夺的专断权力,可是下篇中,政治权力是一种基于契约的,且为目标所约束的有限权力,区别于因征服而来的despotic power】
章6 论亚当由于父亲的身份而享有主权(of Adam’s title to sovereignty by fatherhood)
Filmer的一个论点:“做父亲的由于是儿女们的父亲,就具有一种统治其儿女的自然权利(a natural right of dominion over his children, by being their father)…这种儿女的服从是一切君权的渊源。”【42】而这种父母对于他们的儿女的权力范围“是最高权力,像绝对君主对于他们的奴隶所享有的权力那样,是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it is supreme power, and like that of absolute monarchs over their slaves, absolute power of life and death)。”【43】这是君权神授(jure divino)论者的基础,但Filmer并没有支撑的理由,因此洛克在别的地方寻求这种理论的相关理据。
一种可能的理据是“父亲因生育儿女而获得对他们的绝对权力…儿女的生命和存在是从父亲来的,所以父亲享有对于他们的儿女的生命的权利。”【43】但这种说法不过是让君权思想弄昏了头脑,“忘记了他们不应该忘记的一个事实,即上帝是生命的创造者和授予者,我们只有依靠上帝才能生活、行动和生存。…只有上帝才能吹动生命的气息。”【44】而且上帝这种天父的身份与人间父母的权限格格不入,“愿意并计划要有儿女的人们只是儿女的存在的偶因。”【45】
况且,就算承认父母因为创造儿女、给了儿女以生命和存在,就有了绝对的权力,“这也只能给父亲以与母亲共同支配儿女的权力。…母亲长期间在自己的身体中以自己的血肉来养育孩子,她纵然不取得更大的权利,至少不能否认她与父亲有同样的权利。”【46】Filmer认为“男人在生育中是较高贵的和主要的参与者”【46】,这是毫无道理的看法,也没有圣经的根据。
遗弃或售卖儿女这种最可耻的实践更不能作为对儿女权力的证明,这违背上帝的命令,“上帝在创世的过程中特别注意繁衍某几种生物,使每一个体为这个目的而竭力地行动,以致它们有时竟不顾自己的利益,好像竟然忘记了‘自然’教导万物的一般原则——自我保存的原则(general rule of self-preservation),而保存它们的幼儿去而成了它们最强有力的原则,胜过它们特有的天性。”【47】秘鲁人食子的野蛮实践,这只是说明,“理性把一个人提高到差不多与天使相等的地位,当一个人抛开他的理性时,他的杂乱的心灵可以使他堕落到比野兽还要远为残暴。”【48】
Filmer把“孝敬你的父母”的诫命改成“孝敬你的父亲”;纵然如此,上帝这一诫命也没有给予父亲以主权和最高地位。享有儿女的孝敬(honour)是自然赋予父母的,“是一种基于他们曾生育儿女而归他们享有的权利”。【52】这一权利是“人类较低级的权力所不能加以限制,也不能制定同它们抵触的任何法律的。”【52】但既然母亲也享有,父亲的享有的这一权利就远远不是绝对的和君主的;洛克还用了归谬法,设若这种父权是绝对的,则推到孙子一代,则祖父可以取消孙子对父亲应尽的孝顺的义务。“因此,父母基于自然并为第五诫所确认归他们享有的权利,不可能是我们的作者想从那里推论出来的那种政治统治权。”【53】 “如果孝敬父母是对官长的政治权力的服从,那么…我们的生父已因权力全部归于君主被剥夺了一切权力。…具有父亲的身份的个人,与最高官长享有的服从权是两种格格不入的东西。”【55】
至此,洛克已经考察了Filmer有关亚当的无限统治权、人生来是奴隶、绝没有任何自由的权利这一理论。发现亚当只被给予了凡是人类子孙都共同享有的支配土地和下级动物的权利和权利、亚当没有被给予支配妻子和儿女的政治权力,结果是“人类确实具有一种天赋的自由(natural freedom)。这是因为一切具有共同天性、能力和力量的人从本性上说都是生而平等的,都应该享受共同的权利和特权,除非能把作为万物之主的上帝用明白语言所表达出来的选任提供出来用以显示某一特定个人的优越性,要不然就应拿出一个人对一个上级表示服从而自己作出的许诺(man has a natural freedom, …since all that share in the same common nature, faculties, and powers, are in nature equal, and ought to partake in the same common rights and privileges, till the manifest appointment of God, who is ‘‘Lord over all, blessed forever,’’ can be produced to show any particular person’s supremacy; or a man’s own consent subjects him to a superior)。”【56】
章7 论父权与财产权作为统治权的共同根源(Of Fatherhood and Property considered together as Fountains of Sovereignty)
Filmer的君主绝对主权的理论有两个基石:父权和财产权。“因为财产权与父权是远不相同的两回事情。…让我们今儿考察一下,看看‘亚当的自然的和个人的支配权’这两种统治权的起源怎样能互相一致起来的,以及怎样用它们来解释和确立后世君主的资格。”【63】
设定亚当是世界的唯一的领有者也是儿女们的绝对统治者。但这在传递上有麻烦。即使长子可以继承父亲的个人支配权,但却无法继承父亲的自然的支配权即父权,“因为这是一种只凭生育儿女才获得的权利。”【63】因此,在父亲死后,“基于财产权的综指全同基于父权的统治权,便分离了。”【64】如果两种权利要求同时成立的话,只能混淆君主权利的作用。“(如果)王权是基于土地的所有权,是根据个人的支配权,而不是基于父权或自然的支配权。于是父权为王权的源泉之说便要垮台,那大肆夸张的父亲身份也就完全消失了。”【66】但Fimler“在他的著作中,常常把他们混在一快。”【67】
章8 论亚当的最高君主统治权的转移(Of the Conveyance of Adam’s sovereign monarchical Power)
从这章开始,洛克的分析和批评指向绝对君主权的转移(conveying),这是一种让步分析法,因为假设了绝对君主权的存在,而依据前面几章的分析,绝对而无限的统治权是不存在的。
Filmer说有时说承袭(inheritance)是君权转移于后代君主的唯一办法,但有时又说承袭、授予(Grant)和篡夺(Usurpation)都是君权转移的方法,甚至选举或任何其他方法都成。“君主们以什么方法——或是选举,或是授予,或是继承,或是任何其他的方法——取得他们的权力都无关紧要,因为使他们成为真正的君主的,并不是获得王位的方法,而是以最高权力进行统治的方式。”【69】但这是自相矛盾的,几乎不值得批驳。不过洛克还是要看看依据Filmer的方法如何从亚当的王权中取得受人服从的合法地位。
章9 论从亚当承袭下来的君主制(of monarchy by inheritance from Adam)
“为使人民心悦臣服地尽他们的服从的义务,他们不但必须知道在世界上总是有一种权力,而且必须知道是那一个人具有支配它们的权力。”【72】Filmer的神授绝对君主权理论还需说明:“第一,亚当的权力不随其死亡而终止,而黑丝转移给了某一人,直到子孙万代都是如此;第二,现在世上的君主和统治者是通过一种正当的转移方式取得这种‘亚当的权力’的。”【72】因为Filmer特别重视inheritance这种方法,洛克的分析也就指向“承袭”。
Filmer的理论中,亚当的统治权有一个双重基础:财产权和父权(a double foundation, viz. that of property, and that of fatherhood)。洛克先指出一点,“就一切种类的承袭而论,如果继承人不继承他的父亲的权利所根据的理由,他就不能继承那以此为根据的权利。…在亚当死后,除非有同样的理由——即上帝的赐予——也赋予了亚当的继承人以这种权利,则他的继承人不能有支配万物的权利,不能对万物的所有权。因为,如果亚当不得到上帝的正式赐予就不能对万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而这种赐予又只是给予亚当个人的...在亚当死后,这种权利必然再归还上帝——主人和所有者。”【73】
不过洛克随即提供了自己的财产权观念,“人类根据上帝的旨意和特许就已经有了使用万物的权利(have a right to a use of the creatures)。因为上帝既然已经亲自把保存自己的生命和存在的欲望,作为一种行动的原则扎根在人的身上,‘作为人类心中的上帝之声的理性(reason as the voice of God in man)’就不能不教导他并且使他相信,按照他所具有的自我保存的自然倾向行事,就是服从他的创造主的旨意,因而对于那些通过他的感觉或理性发现出来足以养生的东西,他就有权利使用,这样说来,人类对于万物的财产权是基于它所具有的可以利用那些为他生存所必须,或对他的生存有用处之物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类对于万物的财产权。…人类共同享有这种权利,亚当的儿子们也与他共同享有这种权利。”【74-5,核心是说明了人类的共有财产权】因此,亚当的私人支配权的概念是空话。
接下来洛克解释了财产权的承袭。“儿子们承袭父亲遗产的权利也只是一种认为的而不是自然的权利(positive not natural right);不过在这种做法很普遍的地方,把这种事情看成是自然的,而言不无理由。”【75】这是因为,上帝扎在人天性上的,除了最根本的自我保存的本能(这就是每个人具有支配万物以维系个人生存与供给个人使用的权利的基础),还有繁衍自己种类和延续后代的强烈的要求(给予了儿子们以分享父母的财产权和承袭他的财产的权利)。
财产权的最初发生是因为“一个人有权来利用较低等生物(inferior creatures)供自己的生存和享受”[78],完全不同于统治权,后者是“为了保障个人的权利和财产,以保护其不受他人的暴力或侵犯而设,是以被统治者的利益为目的。”【79】财产继承权和君权两者完全不同,“儿子有权向父亲要求的一切是教育和抚育,以及自然所提供来维持生活的东西;但他没有权利向他要求统治权或支配权。”【79】
如果第一个统治者是基于人们的同意和许可取得最高统治权的话,那么“人们的同意和许可…也必然是制定其传袭和移转的方法”【80】;如果上帝的启示授予某人以统治权,那么“如果上帝没有规定这种权力传授和移转给别人的途径,那就没有人可以承续最初的统治者的这种权利,他的儿女也没有承袭权,除非上帝——这种制度的创制者——有命令,长子继承制也不能成为要求的根据。”【80】
即使父权给予一个人以统治权,长子继承权也不能授予统治权,因为不能根据父权取得对自己兄弟的支配权。“父权既是一种自然的权利,只源于父子的关系,它之不能被承袭正如这种关系本身不能被承袭一样。”【82】“父权只是由生育儿女得来,既不能转移,也不能承袭。”【84】“只要世界一天还有父亲,便一天有父权;但是,所有父亲中没有一个人具有亚当的父权,或从亚当处取得他们的父权,只是各个父亲都根据与亚当享有父权同样的资格而具有各自的父权。”【86】因此,“正如亚当并不具有那种足以使得他对人类拥有统治权的财产权和父权一样,他那建立在这两种资格中任何一种之上的统治权(如果他真的有的话)同样地也不能传给他的嗣子,而必然随其死亡而告终。”【86】
章10 论亚当的君权的继承者(of the Heir to Adam’s monarchial power)
洛克的主要论证其实已经完成,但这里仍然采取让步推理:继续假定绝对君权是可以承袭的,考察承袭的条件。Filmer说,“必定有一个人,由于是亚当的嫡嗣(next heir to Adam),而天生有权做其余一切人之王,其他一切人都从属于他;一个人生出来不是王就是臣民,这是一条无可否认的真理。”【87】情况是:要么亚当的嗣子的地位是保有王权的依据,要么嗣子地位不是统治权的依据;就前者而言,要么亚当的嗣子不止一个,则每个人都是他的嗣子,每个人便都有王权,要么亚当的嗣子只有一个,则世上便只能由一个合法的君主。
那么,关键是找出:谁是亚当的真正嗣子?
章11 谁是这个继承人(who heir)?
谁是根据神的规定具有充当全人类君主之权的继承人?Filmer的回答是让人茫然的,“国家的权力不独一般出于神的规定,而且它特定地指定授予最年长的双亲(it follows that civil power, not only in general, is by divine institution, but even the assignment of it, specifically to the eldest parents)。”【91】洛克说,Filmer是体会到用神的规定决定继承的规则非常麻烦,所以“宁肯满足于使用暧昧和笼统的名词,…而不愿提出任何关于亚当的这种父权传袭的明确规则。”【92】Filmer也说亚当的君权“传给亚当的世系和后裔”,但因为我们都是亚当的后裔,这等于啥都没说。
Filmer有时暗示长子继承制,但却从来没有直截了当地讲出来。并且事实上,理性和圣经启示都不支持对于君权的长子继承制:“长子继承制是不能够给予任何父权资格的”【94】;圣经中雅各(Jacob)买了以扫(Esau)的长子名分这事与其支持长子继承权,不若说支持契约论,因为长子名分(birth right)在这里通过约定转让了。而且,在圣经中摩西以前的先祖时代,长子权不是指“继承人的权利,而是指较大部分的财产…长子名分的特权,不过是双份财产。”。【97】况且事实上,雅各与以扫最后彼此是以兄弟间的友爱和平等相处,彼此独立的。Filmer一次都没有明确告诉我们谁是嗣子,只用了雅各这个例子暗示了一下长子制。没有指出在统治者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如何继嗣的原则。而且Filmer还常常把继嗣问题归结为现实的占有上,从而使得篡位者在继承上也同样是有效的。“谁是继承人”这一章内容既不重要,却占据了1/3的内容,徒增繁琐之感,颇为奇怪。
江绪林 2013年1月14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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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权***颜: ( 2025-01-05 20:12:08 )
下载地址、格式选择、下载方式都还挺多的
- 网友 冯***丽: ( 2024-12-29 21:47:24 )
卡的不行啊
- 网友 林***艳: ( 2024-12-17 23:39:02 )
很好,能找到很多平常找不到的书。
- 网友 谢***灵: ( 2024-12-17 04:31:37 )
推荐,啥格式都有
- 网友 沈***松: ( 2024-12-18 21:20:45 )
挺好的,不错
- 网友 冯***卉: ( 2024-12-26 10:15:55 )
听说内置一千多万的书籍,不知道真假的
- 网友 田***珊: ( 2024-12-16 07:51:32 )
可以就是有些书搜不到
- 网友 訾***晴: ( 2024-12-12 14:03:56 )
挺好的,书籍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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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般,只能说收费的比免费的强不少。
- 网友 堵***格: ( 2024-12-20 06:36:46 )
OK,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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