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汇书屋 -论法的精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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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上)书籍详细信息

  • ISBN:9787100005685
  • 作者:暂无作者
  • 出版社:暂无出版社
  • 出版时间:1961-11
  • 页数:402
  • 价格:14.40
  • 纸张:暂无纸张
  • 装帧:暂无装帧
  • 开本:暂无开本
  • 语言:未知
  • 丛书:暂无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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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杰出的启蒙思想家、近代资产阶级政治与法理学思想体系的主要奠基人、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孟德斯鸠(1689—1755)最主要的著作。该书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该书所倡导的法制、政治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对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有力抨击,成为此后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作者在本书中第一次正式提出分权与制衡理论,对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经过法、美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已经成为资产阶级国家构建民主制度和政权体制的组织原则。


书籍目录:

张雁深:孟德斯鸠和他的著作

张雁深:关于译本的简单说明

孟德斯鸠生平大事年表

孟德斯鸠论著举要

著者原序

著者的几点说明

第一卷

第一章 一般的法

第一节 法和一切存在物的关系

第二节 自然法

第三节 人为法

第二章 由政体的性质直接引伸出来的法律

第一节 三种政体的性质

第二节 共和政体和与民主政治有关的法律

第三节 与贵族政治的性质有关的法律

第四节 法律与君主政体性质的关系

第五节 与专制政体的性质有关的法津

第三章 三种政体的原则

第一节 政体的性质和政体的原则的区别

第二节 各种政体的原则

第三节 民主政治的原则

第四节 贵族政治的原则

第五节 品德绝非君主政体的原则

第六节 君主政体里什么代替了品德

第七节 君主政体的原则

第八节 荣誉绝不是专制国家的原则

第九节 专制政体的原则

第十节 在宽政官暴政国家中服从的区别

第十一节 总结

第四章 教育的法律应该和政体的原则相适应

第一节 教育的法律

第二节 君主国的教育

第三节 专制政体的教育

第四节 古今教育效果的差异

第五节 共和政体的教育

第六节 希腊的一些制度

第七节 这些奇特的法制适合什么地方呢

第八节 为古人关于风俗的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进一解

第五章 立法应与政体的原则相适应

第一节 本章的主旨

第二节 在政治的国家中品德的意义

第三节 在民主政治之下,爱共和国的意义是什么

第四节 怎祥激励爱平等和爱俭朴

第五节 在民主政治之下,法律应如何建立平等

第六节 在民主政治之下,法律应如何培弄俭朴

第七节 维护民主原则的其他方法

第八节 在贵族政治之下,法律应如何与政体的原则相适应

第九节 在君主政体之下,法律应如何与原则相适应

第十节 君主政体施政的敏捷

第十一节 君主政体的优越性

第十二节 续前

第十三节 专制主文的意义

第十四节 法律应如何与专制政体的原则相适应

第十五节 续前

第十六节 权力的授与

第十七节 礼物

第十八节 元首的恩赏

第二卷

第九章 法律与防御力量的失系

第一节 共和国如何谋取安全

第二节 联邦应由同性质的国家尤其应由共和因组成

第三节 朕邦共和国的其他要素

第四节 专制国家如何谋取安全

第五节 君主国如何谋取安全

第六节 一般国家的防御力量

第七节 一些思考

第八节 在一个国家的防御力量不及它的及攻击力量的场合

第九节 相对的国力

第十节 邻邦的软弱

第十章 法律与攻击力量的关系

第一节 攻击力量

第二节 战争

第三节 征服的权利

第四节 被征服民族可以得到的一些好处

第五节 西拉库赛王――哲隆

第六节 共和国进行征服的场合

第七节 续前

第八节 续前

第九节 君主因征服邻邦的场合

第十节 一个君主国征服另一个君主国的场合

第十一节 被征服民族的风俗

第十二节 居鲁土的一项法律

第十三节 查理十二世

第十四节 亚历山大

第十五节 保持征服地的新方法

第十六节 专制国家进行征服的场合

第十七节 续前

第三卷

第十四章 法律和气候的性质的失系

第一节 本章大意

、第二节 人怎徉因气候的差异而不同

第三节 某些南方人民性格上的矛盾

第四节 东方各国的宗教、风俗、习惯和法律持久不变的原因

第五节 不和气候的弱点抗争的是坏的立法者

,第六节 热带的农业

第七节 僧侣制度

第八节 中国的良好风俗

第九节 鼓励勤芳的方法

第十节 关于人民节酒的法律

第十一节 关于气候疾病的法律

第十二节 反对自杀的法律

第十三节 英国气候的影响

第十四节 气候的其他影响

第十五节 气候不同,法律对人民的信任程度也不同

第十五章 民事奴隶制的法律和气候的性质的关系

第一节 民事奴隶制

第二节 罗马法学家与奴役权的起源

第三节 奴役权的另一个起源

第四节 奴役权的又一个起源

第五节 对黑人的奴役

第八节     奴役权的真正起源

第七节     奴役的另一个起源

第八节     奴隶制对我们是无益的

第九节     一般建立了民事的自由的国家

第十节     奴隶制的种类

第十一节    关于奴隶制法律应该做什么

第十二节    奴隶制的弊端

第十三节    奴隶众多的危险

第十四节    武装的奴隶

第十五节 续前

第十六节 政治宽和的国家所应采取的防备措施

第十七节 主奴关系的法规

第十八节 奴隶的释放

第十九节 脱离奴籍的人和太监

第十六章 家庭奴隶制的法律和气候的性质的关系

第一节 家庭的奴役

第二节 南方国家里两性间天然存在的不平等

第三节 多妻和赡养能力的密切关系

第四节 多偶制和它的各种情况

第五节 马拉巴尔一项法律的原由

第六节 多偶制本身

第七节 多妻的平等待遇

第八节 男女隔离

第九节 家政与国政的关系

第十节 东方的道德原则

第十一节 与多偶制无关的家庭奴役

第十二节 天然的贞操

第十三节 嫉妒

第十四节 东方治家的方式

第十五节 离婚和休婚

第十六节 罗马人的休婚和离婚

第十七章 政治奴役的法律和气候的性质的关系

第一节 政治奴役

第二节 各民族勇怯的不同

第三节 亚洲的气候

第四节 上述情况的后果

第五节 亚欧北方民族都从事征略而结果不同

第六节 关于“亚洲的奴役”与“欧洲的自由”的另一个自然原因

第七节 非洲与美洲

第八节 帝国的首都

第十八章 法律和土壤的性质的关系

第二节 土壤的性质怎样影响法律

第二节 续前

第三节 怎样的国家上地开垦得最好

第四节 国家土地肥瘠的其他结果

第五节 岛屿的人民

第八节 由人的勤劳建立的国家

第七节 人类的勤劳

第八节 法律的一般关系

第九节 美洲的土壤

第十节 人口和谋生方式的关系

第十一节 野蛮和半野蛮的民族

第十二节 不耕种土地的民族间的国际法

第十三节 不耕种土地的民族的民法

第十四节 不耕种土地的民族的政治状态

第十五节 懂得使用货币的民族

第十六节 不懂得使用货币的民族的民法

第十七节 不使用货币的民族的政治性的法律

第十八节 迷信的力量

第十九节 阿拉伯人的自由和鞑靼人所受的奴役

第二十节 鞑靼人的国际法

第二十一节 鞑靼人的民法

第二十二节 日耳曼人的一种民法

第二十三节 法兰克君王们的长发

第二十四节 法兰克君王们的婚姻

第二十五节 查尔第立克王

第二十六节 法兰克君王们的成年

第二十七节 续前

第二十八节 日耳曼人如何收养义子

第二十九节 法兰克君王的残酷性

第三十节 法兰克的全国议会

第三十一节 黎明时代僧侣的威权

第十九章  法律和构成一个民族的一般精神、风俗与习惯的那些原则的关系

第一节 本章的主题

第二节 要接受最好的法津,人民的思想准备是如何的必要

第二节 暴政

第四节 一般的精神

第五节 应如何注意不变更一个民族的一般的精神

第六节 不应该什么都要改正

第七节 雅典人和拉栖代孟人

第八节 社交性格的后果

第九节 民族的虚荣与骄傲

第十节 西班牙人和中国人的性格

第十一节 一点意见

第十二节 专制国家的礼仪和风俗

第十三节 中国人的礼仪

第十四节 改变一个国家的风俗和习惯有什么自然的方法

第十五节 家政付国政的影响

第十六节 有些立法者怎样把支配着人类的各种原则混淆了

第十七节 中国政体的特质

第十八节 推论

第十九节 中国人如何实现宗教、法律、风俗、礼仪的这种结合

第二十节 为中国人的一种矛盾现象进一?

第二十一节 法律应该怎样和风俗礼仪发生关系

第二十二节 续前

第二十三节 法律如何随从风俗

第二十四节 续前

第二十五节 续前

第二十六节 续前

第二十七节 法律如何有助于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性格的形成

原编者注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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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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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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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赏析:

在不同时期的不同作者笔下,为这些家臣保留的财产分别被叫做国库财产、恩赐、荣赏、采地。


不同时期和不同著者把为“忠臣”、“义士”们保留的财产称为“国库财产”、“恩赏”、“荣赏”、“采地”。


Les biens réservés pour les leudes furent appelés des biens fiscaux, des bénéfices, des honneurs, des fiefs, dans les divers auteurs et dans les divers temps.


从最大限度的广义上说,法是源于客观事物性质的必然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推断,所有的存在物都有属于自己的法;上帝 [1] 有他的法;物质世界也有它的法;高于人类的 “ 先知圣人们 ” 有着他们的法;畜类也有自己的法;人类拥有他们的法。 

这些规律建立在恒定不变的关系之中。在两个运动的物体之间,遵循其重量和速度间的关系,从而承受所有运动形式给予它们的作用力,增加、减力以及消失;每一次差别,都有其 均衡性 ;而每一次变化,都有其 永恒性


我们应该承认,在人为法确定之前,已存在着公正。例如:即使在纷繁的人类社会中,遵守法律乃是天经地义;如果某些 “ 智能存在物 ” 从另一个 “ 智能存在物 ” 身上获取某种利益的话,前者就应该怀有感激之情;如果某一个 “ 智能存在物 ” 创造了另一个 “ 智能存在物 ” ,那么,被创造者则应该保持自己原有的依存关系;当一个 “ 智能存在物 ” 损害另一个同类时,它自身也应该受到相应的损害;还能列出许多公正关系的例子。


显然人类最初的思维毫无思辨性可言;在探求自己的生命起源之前,他想到的只是如何保存自己的生命。这样一个人最初的感觉只有懦弱;甚至懦弱至极。如果人们需要证明这一论点的话,可以看看森林中的那些野蛮人群 [2] ;任何东西都会使他们浑身战栗,四散奔逃。 

  在这种境况之下,每个人都自感卑微,每个人几乎没有平等感。人们也没有任何相互攻击的意愿,因此,和平应该是自然法的头条规则。 

霍布斯问: “ 如果人们不是自然而然地处于战争状态,那么,为什么他们总是带着武器 ?并且为什么要带着关门的钥匙呢? ” 然而霍氏却没有意识到,他把人类社会建立以后发生的事情强加到了人类社会建立以前的人类身上。人类社会的建立,才使人类产生了相互攻击和相互抵抗的动机。 

人类脆弱的感觉中又不乏需求的感觉。于是自然法中的另一条便是启发人类去觅食。 

  我曾说过,畏惧使人们逃脱,但是人们之间相互对畏惧的关注感却使人们之间相互亲近。另则,人们从中得到的愉悦在于,一个动物走近另一个同类动物时产生的快乐。加之两性间的差异所产生的盎然情趣,更加提高了愉悦的程度,因此,人类相互间的自然需求和爱慕,应该是自然法的第三条。 

  人类除了具有最初的情感之外,他们还能逐渐获得知识。这样他们便有了其他动物所不具备的第二种联系。于是他们随之产生了一种相互结合的新动机:生活在社会中的意愿。这就是自然法中的第四条。


其它内容:

书籍介绍

本书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杰出的启蒙思想家、近代资产阶级政治与法理学思想体系的主要奠基人、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孟德斯鸠(1689—1755)最主要的著作。该书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该书所倡导的法制、政治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对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有力抨击,成为此后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作者在本书中第一次正式提出分权与制衡理论,对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经过法、美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已经成为资产阶级国家构建民主制度和政权体制的组织原则。


精彩短评:

  • 作者:福泽幸来 发布时间:2020-03-22 15:33:26

    很好的入门读物。

  • 作者:黄连树 发布时间:2011-06-13 01:20:27

    每年我都会特意选择这样一些书,读来枯燥无味,甚至繁冗晦涩。甚至书的很大一部分于我毫无用处,于世界毫无意义,于真理毫不正确,但这样的阅读正如体味人类思想史上曾走过的或深或浅的脚印。阅读的过程如登山,累且难,来过便不再期望第二遍,然而到结束的那一刻,付出的时间都有了收获。

  • 作者:Chopin J.F.YU 发布时间:2011-03-02 19:37:31

    好吧,孟德斯鸠老师写了一大本各国法律大杂烩。为什么我觉得孟老先生用字很活泼呢?

  • 作者:[已被注销] 发布时间:2015-07-16 08:42:42

    看这书会感到有些绝望,专制主义无法逃避。

  • 作者:周杰伦的表弟 发布时间:2019-02-04 02:37:38

    老实说,我觉得中华文化的体制就是为统治者量身打造的,这个教育系统和知识结构,非常有利于权利的长久维持,尤其是科举,一介平民就可以凭考试进入统治阶级,在其时全世界独树一帜,欧洲、日本,都是靠血缘继承官职,贵族的儿子是贵族,武士的儿子是武士,普通人一辈子也没有机会进入统治阶级。这就衬托出孟德斯鸠的伟大,他本可以靠血缘继承法官的职位,美女金钱取之不尽,但他却选择摧毁体制,不但砸了自己的铁饭碗,还砸了整个家族,整个利益集团后世的饭碗,这种人是不合理的存在,是上帝派来的。

  • 作者:辄馨 发布时间:2008-02-27 09:59:17

    感谢这本书,终于发核心了~


深度书评:

  • 政治解码

    作者:书生意气 发布时间:2013-08-29 22:55:54

      乍一听到书的题目,我本以为这是一部法学著作,在读完这本《论法的精神》之后,我改变了看法,自动将这本书分为了三部分,即对书的整体认知分为三个部分,对于孟德斯鸠其人也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从一开始的钦佩到后来的折服到最后的客观,也可谓是“一波三折”。孟德斯鸠虽说是法国的贵族,但他对于中国及其他亚洲国家的政治制度、弊病及社会状态也有着颇为精到的见解,使得此书更具信服力。先谈谈我对这本书的一些粗浅的理解吧。书名为“论法的精神”,但书中直接描述法律的文字并不多,更多的是分析在君主、专制和民主政体下,为了维护统治者的统治及国家的存续,统治者需要运用那些手段或者换句话说是政策来蒙蔽群众,使得公民心甘情愿接受领导而不站出来起义。书的后面部分,作者着眼于历史、地理、人情风俗等法律之外的因素,研究与国家、法律相关的一般性规则和原则,但这些规则的应用无不充斥着政治色彩,人们由于历史、地理、人情风俗等原因制定了一些符合人性的法律,但最终这些所谓的符合人性不过是成就“政治上的善”,并不是真的为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与其说它是法律的启蒙书,倒不如说是揭露丑恶政治面貌的政治解密。书中详细解释了法律与地理、气候、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商业、人口等因素的关系,这些关系便是“法的精神”,即顺应自然,顺应时势,顺应人心,最终成就统治者的清明执政,法的精神归根结底还是统治者顺应民心,能维护统治的最正确的规则,说到底,我们引以为豪自诩为文明的法律不过是夺取权利的工具 ,最明智的抉择不过是人引用的自然法则罢了。故我认为“法的精神”是顺应自然法则,维护彼此之间和谐关系的精神,法律则是具备这些精神的规则。

      下面我将依次陈述我对此书三个部分的认知,对于此书,我认为它的三个部分像是三种题材,分别是政治、百科、历史,但三个部分又不松散,他们由法律这一主线贯穿在一起,毫无关系却又息息相关。

    政治

      在书的前面部分,孟德斯鸠描述了法律与政体的关系,他将政体分为君主、共和专制三类,并且提出了三种政体各自道德原则:荣誉、品德和恐惧。在孟德斯鸠看来,唯有专制政体对人的统治是不会长久的,是必然将被推翻的,尽管专制政体里也有一些法律,但它们都是笼罩着恐怖气息,是没有人性的、残暴的,对社会发展毫无益处。对于君主制和共和制,则两者各有千秋,当它们针对各自的政体制度制定相应合适的法律时,便能促进国家的繁荣昌盛,是人民从中得到应有的利益。当然由于各自的政治体制,两种制度有着自身难以克服的弊病,腐化也在政治中滋生。例如最受人称道的民主政体,其精髓在于自由和平等,如孟德斯鸠所说,“过去人们获得自由是因为法律的缘故,现在人们渴求自由,目的在于抗拒法律”,在一个条框中束缚的太久,总会想尽办法挣脱。美国前不久发生的“保安打死少年,由于不退让法却无罪开释”这一案子,白人保安打死黑人少年,最后却无罪开释,显然种族歧视的阴霾还未在美国退散,本是给予受害者更多正当防卫的权利,现在却成为了种族歧视的遮羞布。即使是再怎么高喊民主与自由,也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为了逃避一种法律的制裁而制定或利用另一种法律来逃脱,这便是民主政体陷入伪自由的悲哀。而对于以荣誉为动力的君主制,其中混杂着贵族政治,他们没有共和政体的无私,他们为自己的利益而奔走,着并不会使国家分崩离析,相反,当每个人为自身个体的利益而奔走的时候,他实际上是在朝向公共的利益迈进。

      我认为当今处于全球化时代,经济文化都在不断交流碰撞,政治法律也不例外,现今的国家虽然顶着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头衔,国家政体也是君主立宪、民主共和各不相同,但在其本质上国家的治理方式总是取长补短,互相杂糅的,从国家的教育中便可见一斑 ——教育的目的即政体的原则。在君主政体的教育中,提倡品德高尚、处事坦诚、举止礼貌,在那里我们所看到的品德,往往是对自己所承担的义务要多,而有关我们对他人所承担的义务要少些,这些品德要的是让我们在同胞中出类拔萃,而不是号召我们向同胞接近。从某种程度上将,一个人的教育是从走进社会那一刻开始的。而共和政体教育是通过家庭教育,激发对祖国对法律的热爱,其实质即要保存政府就得热爱它。而我们在新中国的教育不正是高呼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的口号,不停的追求成功,出人头地,然后巧言令色周旋于各种人际关系之间,但事实上彼此却渐行渐远吗?我们当下的教育不正是君主政体教育与共和政体教育的杂糅吗?其实在我看来,具体是何种政体,形式并不重要,但是要清楚国家运行的政体原则到底是什么,因为立法应当与政体原则相适应,一旦政体的原则腐败了,再好的法律也会走向反面,成为对国家不利的东西。

       在读完这部分内容的时候,孟德斯鸠对三种政体如此透彻精炼的分析令我感到深深的钦佩,不得不说他的那些看法即使是放到现在仍是十分超前的。

    历史百科

        在本书的第二部分孟德斯鸠着力描述法律与历史、地理、人情风俗和经济贸易的关系,这些关系便是“法的精神”。在这一部分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还是比较多的,主要是古代法律的一些渊源及深意,在这些方面涉及的大多为希腊和罗马的法律,希腊的法典主要援引拉栖代孟时代的法律和梭伦制定的法律,而大量篇幅则讲述了罗马的法史,从奥古斯都时代到罗马没落,从奴役权到十二铜表法……就好像看历史故事一般,在孟德斯鸠的娓娓叙述中揭开法律背后的故事,虽然其中任然夹杂着一些政治色彩,但整个氛围却是不同的,尤其是在讲述法律与气候性质与土壤性质的关系时,有些科普读物的感觉,显得更为新奇有趣。在这段中,孟德斯鸠的博学与见多识广令人折服,尤其是他对神经纤维和人体表面组织的分析更是令我讶异,仿佛此时他已然化身一名科学家,做起了生物实验。

    历史,尤其为法兰克历史

      在书的最后,孟德斯鸠仿佛昭示身份一般,用了整整两章的篇幅讲述了法兰克的封建法律。在这时我从孟德斯鸠“百科全书”的身份中幡然醒悟,他是一位法兰克贵族,尽管对于法兰克的封建法律持批判态度,对于当时法国破败不堪的封建主义及其暴力政治做出了毫不留情的声讨和抨击,但是不难看出孟德斯鸠是热爱自己的祖国的,他写这本书的意愿也正是希望唤起他人的爱国之心。从此看来,孟德斯鸠到有些像一个可爱的愤青。

      在读完这本书后,总会忍不住想在多了解孟德斯鸠这个法国老男人一点。孟德斯鸠反对神学,提倡科学,但又不是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他是一名自然神论者。他最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他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在《论法的精神》中也体现出了他“三权分立”学说的观点;他特别强调法的功能,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在本书中的第一节他便指出了这一点 。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这一观点与他在书中提出的“过去人们获得自由是因为法律的缘故,现在人们渴求自由,目的在于抗拒法律”有异曲同工之妙。

      总之,通过这本书的阅读,我解读的“法的精神”在于政治,法律说到底和教育一样,不过是维护统治的工具而已,《论法的精神》更多还是从法律角度探讨国家的治理之道,是一本深刻的政治学作品。

  • 为何重译《论法的精神》

    作者:钟书峰 发布时间:2020-11-28 18:25:56

    好消息:

    钟书峰译本泰戈尔《飞鸟集》(中英对照版)2024年4月1日18:30上线微信读书,不到5天,读者数超过1.5万,微信读书地址如下:

    https://weread.qq.com/web/reader/d8832880813ab8b0eg012786k58c32ae0341958c54802522

    ?。欢迎大家斧正,谢谢!

    为何重译《论法的精神》

    ——摘自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钟书峰译,法律出版社2020年7月第1版、2023年第2次印刷)

    法律出版社《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著,钟书峰译

    当年重译卢梭《

    社会契约论

    》时,就有人问,为何重译?我也一直苦苦追问自己:值不值得重译?有无必要重译?当时我给出了三个理由:第一,它是经典。第二,它对当代中国政治民主法治等方面的建设,具有借鉴意义,具有现实意义。第三,已有译本存在不少改进空间。

    [1]

    这同样可以回答人们可能提出的“为何重译《论法的精神》”之问。

    沾沾自喜以为有点新感想的时候,翻开它,发现前人早有论述;遇到困惑久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翻开它,会有拨云见日豁然开朗的感觉。它,就是经典。

    一本书,初版后即被当局列为禁书,不到两年印行22版,接着被翻译为多种外文;一本书,美国独立战争领袖们予以熟读,其治国理论尤其是分权理论被写入宪法。一本书,尽管其作者不受法国大革命领导人待见,但其内容却对法国大革命纲领性文件《人权宣言》具有潜在的巨大影响:该宣言不但宣布没有分权就没有宪法,而且把该书提出的人的自然权利即私有财产权宣布为“神圣的”。它,就是经典《论法的精神》。

    这本书,引进中国后,一再被重译;其宪政思想,先后对满清、民国、新中国三个时期具有深刻影响;在强调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代中国,得到现任两位党政主要领导人的推荐阅读。它,就是经典名著《论法的精神》。

    若想领略亚里士多德以后的第一部涉猎哲学理论、政治理论、法律理论、经济理论等诸多领域的综合性社会科学著作,若想领略至孟德斯鸠时代为止最进步的政治法律著作,若想了解孟德斯鸠如何开风气之先批驳当时上帝创造人的神学迷信主义及其愚民政策,若想理解法与政体、地理、气候、人口、民族、历史、风俗、教育、内政、外交、战争、贸易、货币、税收、宗教等等种种关系中的必然联系,即根本理性或者法的精神,就请阅读孟德斯鸠经典名著《论法的精神》。

    1900年12月6日,有“留学生界杂志元祖”称号的清末留日学生创办的第一份法政月刊《译书汇编》,在日本东京出版。最早的《论法的精神》中译本,系何礼之(日本人)、程炳熙、张相文以日译版为母本合译的前四章,名为《万法精理》,从1900年《译书汇编》第一期开始刊载。第二个译本,系张相文等以日译版为母本节译的前二十章,也名为《万法精理》,1903年上海文明书局出版。第三个译本,系严复很可能以托马斯·纽金特(Thomas Nugent)英译版为母本节译的前二十九章,名为《法意》,191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下称“严译”。第四个译本,系张雁深以法国卡尔涅兄弟出版社1949年法文版为母本翻译的《论法的精神》全译本,196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下称“张译”。第五个译本,系许明龙主要以法国伽利玛出版社1995年法文版为母本翻译的《论法的精神》全译本,2009年4月商务印书馆出版,2010年6月北京第2次印刷,下称“许译”。

    窃以为,上述五个译本,无论从所依据母本,还是从完译程度,抑或从译文准确程度来看,皆为后浪推前浪。不过,超越了前四个译本的许译,粗略来看,也存在如下一些值得商榷之处:

    论法的精神

    一、同文不同译

    (一)同一人名,不同译文。例1:撰有《西班牙人内战史》《秘鲁通史》等著作的印加文学家、历史学家,许译有时译为“加尔希拉索”,有时译为“加尔希拉梭”,有时译为“加尔西拉索”。例 2:撰有《东哥特史》《远古史》等著作的古罗马政治家,许译有时译为“卡西奥多鲁斯”,有时译为“卡西奥多卢斯”,有时译为“卡西多鲁斯”。例3: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二世,许译有时译为“狄奥多西”,有时译为“提奥多西”,有时译为“提奥多西亚努斯”。例4:撰有《李维<罗马史>补编》的古代学者,许译有时译为“佛兰舍缪斯”,有时译为“佛兰舍谬斯”,有时译为“弗赖因什谬斯”。例5:墨洛温王朝国王克洛维第二子,在第十八章第二十七节前后紧连的两个脚注中,许译前注译为“克洛多米尔”,后注译为“克罗多米尔”。

    (二)同一地名,不同译文。例如:法国中部城市布尔日,时而译为“布尔日”,时而译为“布尔热”;法国古地名,墨洛温王朝时期的奥斯特拉西亚,时而译为“奥斯特拉西亚”,时而译为“奥斯特拉里亚”;法国古地名,墨洛温王朝时期的纽斯特里亚,时而译为“纽斯特里亚”,时而译为“纽斯特利亚”。

    (三)同一书名,不同译文。例如:古罗马历史学家李维名著《罗马史》,许译先后译为《罗马编年史》《罗马古代史》《古代罗马史》《罗马史》等。古罗马拉丁语历史学家查士丁著作《世界通史》,许译先后译为《腓力史摘要》《世界史纲》《世界通史》等。古罗马著名法学家乌尔比安法学著作《摘要》,许译不但时而译为《摘录》时而译为《摘要》,而且在第二十三章第二十一节正文中译为《摘录》,在该节脚注中既有《摘要》又有《摘录》之译。

    (四)同一法律,不同译文。例如:古罗马保民官欧皮乌斯倡议通过的防止妇女奢华之法,许译此处译为“欧皮阿法”,彼处译为“欧皮安法”。古罗马有关婚姻规定的同一部法律,许译此处译为“帕皮亚法”,彼处译为“巴比安法”。罗马皇帝小狄奥多西时期编篆的同一法典,此处译为“狄奥多西法典”,彼处译为“迪奥多西法典”;此处译为“提奥多西法典”,彼处译为“提奥多西亚努斯法典”。

    (五)同一篇章,不同译文。例如:许译把第104页第七章第二节的前一脚注译为:“……《世界文库》第三十六章……”,却把同一页同一章同一节指向同一著作同一篇章的另一脚注译为:“……《世界文库》第三十六卷……”。

    (六)同一段落,不同译文。《论法的精神》有三处引述塔西佗名著《日耳曼尼亚志》同一段落,许译有三个不同译文:在第十一章第六节脚注中,译为:“小事君主问,大事人人问;即使是人民有权决定的事,也要由君主通盘考虑。”在第十八章第三十节第二段正文中,又译为:“小事由首领们讨论,大事由公民讨论;不过,民众所了解的事情也要向君主报告。”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就是在这个第十八章第三十节第二段的脚注中,再次译为:“大事问民众,小事问首领,不过,民众有权决定的事情,首先要由君主考虑。”拙译将其统译为:“小事君主斟酌,大事国民审议,由国民审议之事也同时提交君主。”

    论法的精神

    二、误译

    (一)误译名著书名。例1:把《学说汇纂》误译为《

    法学阶梯

    》。例2:把《法学阶梯》误译为《学说汇纂》。例3:把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误译为柏拉图的《理想国》。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二十三章第十七节第四、六段正文中,原著已明示作者系亚里士多德,但是,在相应的三个脚注中,许译仍然把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译为柏拉图的《理想国》。

    (二)误译章节标题或者顺序。一是误译章节标题。第二十九章标题,许译系“制定法律的方式”。根据标题原文以及该章各节论述内容,应译为“立法研究”之类;第二十九章第十六节标题,许译系“制定法律时的注意事项”,应译为“撰写法律条文应注意的问题”之类;第三十一章第二节标题,许译系“民事管理有什么改革”,应译为“内政改革”之类。二是误译章节顺序。第二十三章第十二节第一段脚注原文“Au liv. XVI, chap. IV.”,“本书第十四章第四节”的许译,应改为“本书第十六章第四节”;第二十一章第十六节第八段中的原文“chapitre VI”,许译“他们维持着我在本章第四节中……”,明显受张译“我们在前面第四节中……”的影响,应译为“……本章第六节……”;许译把色诺芬《希腊史》“第691、692页”误译为“第六百九十一至六百九十二章”。

    (三)误译术语。例1:许译将第十二章第十八节倒数第二段的“三巨头同盟”误译为“十人委员会”:原文是“三巨头同盟”;从上下文来看,也应译为“三巨头同盟”。例2:许译将第十七章第二节最后一段最后一句“这种现象也在美洲得到证实,两个专制帝国墨西哥和秘鲁都位于赤道附近,几乎所有自由的小国则过去和现在都靠近南极”中的“南极”,应为南北“两极”。拙译将其改正为:“美洲亦然:墨西哥与秘鲁这两个专制帝国,皆靠近赤道;几乎所有自由小国,无论今昔,皆靠近两极。”例3:许译将多处的“世俗法”误译为“民法”或者“公民法”,如第二十五章第五节第五段首句的“民法……”许译,第二十六章若干节标题的“公民法”及其相应正文的诸多“公民法”许译,均应改为“世俗法”之类译文。

    (四)误译内容。例1:第十八章第二十二节第十七段,“父死而无子,法兰克法规定儿女不得继承萨利克土地,这份土地属于儿子们”中的“无子”与“儿女”许译,明显误译。若译为“父死遗有子女,《萨利克法》排斥女儿继承萨利克土地,而规定由儿子继承”之类译文,既符合原文,也合乎逻辑。例2:第二十章第七节最后一段,“英国是世界上最善于借助宗教、贸易和自由炫耀自己的民族”的许译,无论从原文还是上下文来看,均属误译。若译为“英国,乃世上最善于权衡宗教、贸易与自由三者关系之国”之类译文,才符合原意,才合乎上下文逻辑。例3:第二十八章第七节第二段第三句的 “瓦姆巴在672年登上王位,从他的那部《瓦姆巴王的历史》获知……”许译,与原意不符、逻辑上不通,应改为“从672年登上王位的瓦姆巴传记,即可得知……”之类译文。

    论法的精神

    三、疑欠准确与凝练

    例1:第十一章第三节第二段,许译:“我们应该牢记,什么是不受约束,什么是自由。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倘若一个公民可以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那就没有自由可言了,因为,其他人同样也有这个权力。”许先生曾作长文《译事历五载,甘苦告世人——写在新译<论法的精神>出版之际》,其中,围绕原文“liberté”与“indépendance”,详细探讨该如何翻译。窃以为,孟德斯鸠此处系定义自由,先从否定方面定义,后在从肯定方面定义。此外,许译随处可见的“……因为,”之类表述,在汉语中极其罕见,甚至属语病。因此,拙译改为:“应牢记:自由,不是无拘无束;自由,是做法律允许之事的权利。倘若可以做法律禁止之事,就不可能拥有自由,盖其他人也会享有这种权利。”

    例2:第二十四章第二节第一段最后一句,“宗教纵然对于臣民们没有用处,对于君王们却不会没有好处,因为那些不怕人类法律的人只受一种约束,而这种约束就像是马嚼子,所以,以白沫清洗马嚼子不会没有好处”的许译结尾部分,令人费解。拙译改为“宗教,纵然于臣民没有用处,于君王却不会没有用处:对那些不惧怕人类法律者而言,宗教乃唯一约束,犹如马嚼子,能把口吐白沫、四处狂奔的烈马牢牢勒住”,并针对一般人没有什么概念的“马嚼子”加上脚注,以方便读者理解:“马嚼子,指连着缰绳、套在

    嘴巴上的金属部分,借以控制马匹活动。一拉

    缰绳

    ,马嚼子就被拉进马嘴巴里,如此可以控制马匹行进速度或者让马匹停步。”

    例3:第十六章第八节最后一段正文,许译:“中国的一部古籍认为,一个男子在远离人群的房间里与女子独处而不对她施暴,这简直就是美德的奇迹。”该正文对应的脚注,许译:“在无人之处发现可以据为己有的财宝,在远离人群的房间里与女子独处,听到仇敌遇险求救的呼喊,这些都是极具考验力的试金石。”许译未注意到,“考验力”与“试金石”语义重复,应删除前者;更没有注意到,原文转述的系中国几个典故或者成语,翻译时完全可以而且应当把它们直接用上。因此,拙译改为:“中国有部经典认为:坐怀不乱,正人君子也。”“能否拾金不昧、坐怀不乱、以德报怨,皆为绝佳试金石。”

    此外,第二十章貌似突兀的“向缪斯祈求灵感”抒情散文与第二十三章第一节所引用的大段诗歌的理解与翻译,许译疑似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另行撰文探讨。

    借此机会,特别说明以下几点:

    1、拙译依据的原文。拙译如许译一样以法国伽利玛出版社1995年法文版“DE L’ESPRIT DES LOIS”为母本,同时参考了以前述法文版为基础的如下网址“

    http://classiques.uqac.ca/classiques/montesquieu/de_esprit_des_lois/de_esprit_des_lois_tdm.html#Anchor-Seconde-7933

    ”的网络法文版“DE L’ESPRIT DES LOIS”(登录下载文档时间:2010年12月2日),以及张译所依据的法国卡尔涅兄弟出版社1949年法文版“DE L’ESPRIT DES LOIS”。在翻译中遇到难以理解的段落语句时,除参考许译、张译、严译外,还分别参考了托马斯·纽金特(Thomas Nugent)英译版和安妮·M. 科勒(Anne M. Cohler)、贝莎·C. 米勒(Basia S. Miller)、哈罗德·S. 斯通(Harold S. Stone)英译版“THE SPIRIT OF LAWS”。

    2、段落的技术处理。一是原文没有分段的,拙译予以分段。例如:“原著说明”部分原文只有三个自然段,拙译将其分为五个自然段。把原著第一自然段首句中的“为更好理解本书前四章,应注意”单独拎出,作为第一自然段内容。把原著第三自然段尾句“……为更准确表达我的思想,本版兹作以上说明,并以‘政治美德’取代多数‘美德’”单独拎出,作为第五自然段内容。二是原文分段的,拙译鉴于原著有时分段太随意并考虑相关性、文字多寡等因素,予以并段。限于篇幅,恕不再举例说明,请读者明鉴。

    《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著,钟书峰译,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2023年第2次印刷

    拙译定稿即将出版之际,特别感谢:

    1、许明龙、硕导高绍先与博导王家福三位老师

    虽然前文对许译“吹毛求疵”,但是,窃以为,许译超越了此前所有译本。从我2010年着手翻译时收集的《论法的精神》中译本来看,没有译本可以超越许译。从2019年7月我向法律出版社交稿前夕已出版的中译本来看,也没有译本可以超越许译。1996年离休的许明龙老师,在2003年70多岁高龄时带病翻译《论法的精神》并发表了诸多这方面的论著,至出版时已是80岁高龄,令人无比敬佩。我博士时就读的学校,就是许老师任职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虽然求学时无缘得到许老师指点,但是,翻译《论法的精神》,就是接受许老师点拨的过程,就是向许老师学习的历程。拙译从许译得到诸多启发,甚至许多方面借鉴了许译。况且,没有许译指引,拙译不知要走多少弯路。诚挚感谢许老师!

    在歌乐山求学时,硕导高绍先老师与师母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我们最喜欢到老师家品尝老师与师母精心准备的美味佳肴。快毕业时,老师与师母为我们的工作到处找人。毕业那年,祖父仙逝,得知消息的老师与师母,为我做了妥善安排,甚为感动。我考博士时,老师亲自到学校档案馆复印我的有关学业资料,亲自担任推荐人,并邀请知名学者担任另一推荐人。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拙译《论法的精神》(选译本)后,我斗胆请高老师为非常粗糙的当时尚未完稿的全译本作序,老师欣然应允,很快把序发来。谁知,我拖拖拉拉,几乎快十年了,还没定稿。迟交作业,要向恩师与师母作出深刻检讨。

    在2018年12月18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博导王家福老师“改革先锋”称号,表彰其作为“推动依法治国的理论创新者”的卓越贡献。记得博士入学时,平易近人的王老师就敦敦教诲我们:法学研究与实践,要有家国情怀。恩师曾为第一部拙译美国《不动产》作序,我不满足,欲在《论法的精神》全译本定稿后,斗胆再请王老师作序。可是,没等到愚生定稿,王老师就于2019年7月13日仙逝。“家国情怀蕴法治睿智作先声雅范隽永,福泽学苑彰公理仁惠为师表卓品长存。”泪花纷飞,化成悲雨!王老师,愚生会谨记您的教诲!迟到的拙译,权且作为对恩师的纪念吧。

    2、梁永春与韩满春两位编辑老师

    没有光明日报出版社梁永春老师,我就可能无缘翻译出版《论法的精神》。记得当年,是他从众多参与试译的译者中,选择了我,并于2012年4月在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了拙译《论法的精神》(选译本)。梁老师又安排我尝试翻译泰戈尔作品,2012年12月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拙译《

    萨达那:生命的证悟

    》。后来,他又向中国长安出版社成功推荐我翻译出版《旧制度与大革命》。衷心感谢梁老师的知遇之恩!

    法律出版社韩满春老师,邀我重译卢梭《社会契约论》并任责任编辑,而后担任该书再版责任编辑,默默做了诸多出色的幕后工作。后又争取拙译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泰戈尔《

    修行:生命的证悟

    》在法律出版社再版,并任责任编辑。感谢韩老师耐心等待,容许我前前后后拖了将近十年,才把《论法的精神》全译本交给他。没有他的耐心等待,没有他的不断催促,拙译全译本也许就无法问世。

    3、硕士同学徐昕教授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导徐昕教授,是我硕士同学。他,是一位被民诉法耽误的刑辩专家,是一位被法学教授耽误的洗刷冤案的知名律师。《论私力救济》《诗性正义》《无罪辩护:为自由和正义呐喊》等著作等身的他,忙得很,专门抽空为无甚价值的拙译作序,甚为感动!

    4、自己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原著前言”中写道:在二十年写作历程中,他“多次提笔,又多次搁笔。曾无数次丢弃草稿让其随风飘去,曾每天都觉得执笔之手无力下垂。”这也是我近十年重译历程的写照。重译期间,因眼睛术后阅读写作极其不习惯,想过停笔;因惊闻青年翻译家孙仲旭,伏案工作,积劳成疾,英年早逝,想过搁笔;因肩颈僵硬,容易疲劳,想过弃笔。后来想想,有始无终,不应是我的风格。重新振作后,一边见缝插针搞翻译,一边挤时间锻炼身体,甚至练起瑜伽。但是,提笔又搁笔的状态,仍然反反复复。有时的翻译进度,不如减脂速度;有时的修改进度,不如增肌速度。唯一值得骄傲自豪的是,到如今终于要交稿了,肩颈灵活了一点点,胸肌有了一点点,腹肌有了一点点。

    5、读者

    很不成熟的拙译《论法的精神》(选译本)出版后,不少读者的鼓励,是促使我完译《论法的精神》的动力之一。我深知,拙译甚是粗糙。有几次,我准备次日交稿,但晚上总是梦到诸多应改之处,惊醒后发现果然如此。甚至有一次,我交稿后酣然入梦,又梦到这也要修那也要改,晨起赶忙核对,确实如此,赶紧给责任编辑留言:容我再改后重新交稿。因此,衷心感谢读者诸君斧正拙译!

    2019年7月23日大暑于南国鹏城

    [1]

    参见钟书峰:《重译经典<社会契约论>的理由》,载卢梭:《社会契约论》,法律出版社2012年7月第1版,法律出版社2017年12月第1版。

    钟书峰简介

    钟书峰,法学博士,入选国家“双千计划”人才库,曾挂任深圳大学教授、分管科研和研究生工作的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已出版翻译作品三百余万字,代表译著西塞罗《

    论法律

    》、卢梭《

    社会契约论

    》、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

    》、贝卡里亚《

    论犯罪与刑罚

    》、托克维尔《

    旧制度与大革命

    》、泰戈尔《

    萨达那:生命的证悟

    》(《

    修行:生命的证悟

    》)等经典作品,深受读者欢迎,均一版再版、一印再印。

    钟书峰部分译作

    欢迎大家转载,注明出处即可。

    延伸阅读:

    1、

    《社会契约论》那么多译本,你最喜欢哪个?

    2、

    历史大事,近看不如远观——摘自《旧制度与大革命》译者前言


书籍真实打分

  • 故事情节: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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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深度:9分

  • 文字风格: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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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思想传递: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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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评价

  • 网友 国***芳: ( 2024-12-26 06:21:08 )

    五星好评

  • 网友 温***欣: ( 2024-12-28 13:35:18 )

    可以可以可以

  • 网友 冯***卉: ( 2025-01-08 04:34:44 )

    听说内置一千多万的书籍,不知道真假的

  • 网友 瞿***香: ( 2024-12-15 13:01:54 )

    非常好就是加载有点儿慢。

  • 网友 陈***秋: ( 2024-12-26 15:29:10 )

    不错,图文清晰,无错版,可以入手。

  • 网友 国***舒: ( 2025-01-04 23:35:07 )

    中评,付点钱这里能找到就找到了,找不到别的地方也不一定能找到

  • 网友 车***波: ( 2025-01-06 05:51:35 )

    很好,下载出来的内容没有乱码。

  • 网友 养***秋: ( 2024-12-11 12:29:37 )

    我是新来的考古学家

  • 网友 石***致: ( 2025-01-06 07:47:15 )

    挺实用的,给个赞!希望越来越好,一直支持。

  • 网友 宫***玉: ( 2025-01-05 12:52:27 )

    我说完了。

  • 网友 益***琴: ( 2024-12-14 23:02:17 )

    好书都要花钱,如果要学习,建议买实体书;如果只是娱乐,看看这个网站,对你来说,是很好的选择。

  • 网友 隗***杉: ( 2025-01-05 03:07:02 )

    挺好的,还好看!支持!快下载吧!

  • 网友 饶***丽: ( 2024-12-29 15:36:25 )

    下载方式特简单,一直点就好了。

  • 网友 田***珊: ( 2024-12-26 23:59:24 )

    可以就是有些书搜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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