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汇书屋 -懂法律,成交更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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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律,成交更简单书籍详细信息

  • ISBN:9787508689777
  • 作者:暂无作者
  • 出版社:暂无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8-7-15
  • 页数:231
  • 价格:60.00元
  • 纸张:暂无纸张
  • 装帧:暂无装帧
  • 开本:暂无开本
  • 语言:未知
  • 丛书:暂无丛书
  • TAG: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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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5-01-09 19:42:54

内容简介:

【编辑推荐】

《懂法律,成交更简单》告诉你,保险是顺便被卖出去的,只要你懂法律。

懂法律,高净值客户更信任;懂法律,大保单销售不再难;懂法律,缔造保险销售新思维。保险业金牌讲师,手把手教你法商智慧。

【内容简介】

怎样卖保险才能促成签单?每一位保险代理人都希望知道答案。

保险签单是一种营销结果。保险代理人如果能从生涯风险的角度切入,将保险这种金融工具用于解决客户的问题,让客户意识到自己的需求,就能顺理成章地签单。安全性是保险产品的真正卖点,安全性的要素之一就是法律知识。因此,运用法律,保险代理人就能够找到目标客户,激发客户利用保险保护自身财富、顺利实现财富传承、合理避税和规避债务的需求。

《懂法律,成交更简单》作者认为,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工具是用来防范风险的,但是我们对风险的理解不能局限于生老病死残,而应该上升到生涯风险。简单来讲,健康保障类保险保的是“人”,理财储蓄类保险保的是“钱”。这本书把法律这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和保险营销实战有效结合,帮助保险代理人树立保险销售新思维。

懂法律,保险代理人就能达到一种更高的销售境界:保险是在被用来解决问题的时候,作为一种金融工具顺便被销售出去的。


书籍目录:

序 言 / III

第一章 用法商思维应对生涯风险 / 001

第二章 法律,缔造保险销售新思维 / 013

第一节 竞争新局面 / 015

第二节 用法律知识唤起客户需求 / 019

第三章 精准寻找客户 / 029

第一节 人生四期 / 033

第二节 职业四象限 / 038

第三节 家系图 / 045

第四章 结婚不要“昏”:用保险保障婚内财富 / 049

第一节 婚姻风险导致的财富损失巨大 / 052

第二节 让客户为婚内财富买保险 / 059

第五章 财富传承不要“分”:保险让你富过三代 / 087

第六章 用保险合理避税 / 111

第一节 税收制度改革 / 116

第二节 “三高”消费多交税 / 125

第三节 房产购置需谨慎 / 128

第四节 遗产税:征与不征,密切关注 / 137

第五节 私人银行财富管理领域税务筹划策略 / 166

第七章 债务风险不要“怕”:用保险建立防火墙 / 175

第一节 债务让家庭财产一损俱损 / 179

第二节 建立资产防火墙 / 184

第三节 用保险化解危机 / 194

附录 1 / 217

附录 2 / 221

附录 3 / 227


作者介绍:

游森然

中国保险讲师协会副秘书长,中国保险冠军论坛CICF金牌讲师。

西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保险法方向),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

金融理财规划师、税务筹划师、演讲家。具有寿险组训、商业银行高级产品经理从业经验,在做律师期间,常年活跃于各大银行私人银行部门以及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能从法律、行政法规、产品、司法判决、保险公司两核管理综合考虑,给客户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出版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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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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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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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内容:

书籍介绍

【编辑推荐】

《懂法律,成交更简单》告诉你,保险是顺便被卖出去的,只要你懂法律。

懂法律,高净值客户更信任;懂法律,大保单销售不再难;懂法律,缔造保险销售新思维。保险业金牌讲师,手把手教你法商智慧。

【内容简介】

怎样卖保险才能促成签单?每一位保险代理人都希望知道答案。

保险签单是一种营销结果。保险代理人如果能从生涯风险的角度切入,将保险这种金融工具用于解决客户的问题,让客户意识到自己的需求,就能顺理成章地签单。安全性是保险产品的真正卖点,安全性的要素之一就是法律知识。因此,运用法律,保险代理人就能够找到目标客户,激发客户利用保险保护自身财富、顺利实现财富传承、合理避税和规避债务的需求。

《懂法律,成交更简单》作者认为,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工具是用来防范风险的,但是我们对风险的理解不能局限于生老病死残,而应该上升到生涯风险。简单来讲,健康保障类保险保的是“人”,理财储蓄类保险保的是“钱”。这本书把法律这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和保险营销实战有效结合,帮助保险代理人树立保险销售新思维。

懂法律,保险代理人就能达到一种更高的销售境界:保险是在被用来解决问题的时候,作为一种金融工具顺便被销售出去的。


精彩短评:

  • 作者:浮光若英 发布时间:2019-03-22 19:48:08

    干货挺多的,推荐。

  • 作者:四十大盗 发布时间:2019-05-20 01:21:24

    作者作为专业研究保险和相关法律的专业人士,填补了这方面书籍的空白。其中多有真知灼见,专题讲解精彩。只是文字比较冗长,系统性、结构性方面还有空间。

  • 作者:野逸 发布时间:2019-02-16 21:59:00

    承认看不懂

  • 作者:文兴 发布时间:2022-05-26 09:14:54

    多少人爱你昙花一现的身影,

    爱你的容貌于虚情假意之中,

    只有一人爱你如朝拜的神圣,

    爱你不因岁月无情自始所终。

  • 作者:shu 发布时间:2011-08-07 01:56:58

    身体是感情的巨大出口,再重大的历史事件也不过是起到催化剂的背景。最难忘难忘蓝妮一次次的搬空卧室,独自跳起芭蕾。

  • 作者:壁虎小姐Elsa 发布时间:2019-12-04 17:48:43

    对于法律和保险的关系阐释的很到位,不盲目推荐也不盲目诋毁,是三观很正的一本书,具备实践价值,对刚进入保险行业的人有帮助,可以建立一种正确的框架感和理念感,是可以看第二遍的书。


深度书评:

  • 最厉害的保险代理人,是能运用法律的人!

    作者:杨简宁 发布时间:2019-08-18 23:28:53

    中国的商业保险从90年年代开始,由银行和保险代理人共同来经营。在保险代理人经营的时代,则经过了这几个阶段,

    从1996年-2005年期间

    ,保险业务发展初期,更多传递的是保险的健康保障理念,这时候的业务件均都比较低,主要以件数取胜。

    到了2006-2017年

    ,这个时候保险中的理财险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人们理解的保险更多的叫保险理财产品,这时的保险起到的是储蓄功能。

    而到了2017年

    ,随着

    监管力度的加强

    ,保险理财产品逐渐失去了

    储蓄功能

    ,转到了

    价值功能

    时,整个市场和代理人都发生了变化,这个时候要求代理人具备更加专业的知识,以及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保险解决方案。而这一巨大的转变就要求代理人,除了具备一定的营销经验外,还

    需要强大的法律知识、金融知识,还要为客户提出更多的价值服务。

    这个时候有着一定法律知识的律师就先走了出来,通过自己对法律的认识以及法律实践中的经验,向广大保险代理人传递更多的法律知识。然而,我们发现,很多律师虽然走了出来,但很多法律知识却非常艰涩,学习有困难,使用过程中又抓不住重点,最终也很难成交。

    这时,

    游森然律师

    站了出来。他是西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保险法方向)毕业的科班出生,毕业后,到了基层的保险机构从事业务推动工作,学习和锻炼了保险公司培训的方法,再到商业银行以及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从事业务支持工作,大量的工作经验以及专业的法律知识,让他如鱼得水,

    总共成交了近50亿保费的业务

    。于是,游律师结合自己法律、法规知识和实际操作的经验,总结出了

    《懂法律,成交更简单》

    这本书。

    文章从理性的角度给我们分析了这样几个大的问题。1.对待客户,要用法律的思维去重新唤醒客户的需求;2.怎样合法有效的应对婚姻风险;3.中小企业主该如果应用保险这个工具,做到公司资产与家庭资产的隔离。

    一、通过分析客户生涯风险,唤起客户需求

    一个人从单个的个体到组建家庭,再到家族的传承。会经历一个又一个的人生生涯风险。

    1.事业发展变化。

    个人的就业、失业、职业的升迁,伴随而来的经济、地位、责任的变化。创业人士的风险也是巨大的。个人资产与企业资产的隔离、股权结构的设计、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政策风险、生产风险、税务风险、资金风险等等,每一个企业主要考虑的问题不是一星半点儿就能讲完。这是一个需要全盘规划、整体考虑的项目。

    2.家庭结构的改变。

    现代的婚姻家庭的组合跟以前完全不同,在上海地区高达67%的离婚率,似乎感觉一个人不离过一次婚就对不起这个社会。所以,婚姻风险成了一个家庭中最重要的一个风险。伴随着结婚、离婚、再婚,一孩、二孩、甚至三孩的问题,财产的分割、资产的传承都是每一个社会家庭需要考虑的问题。

    3.除此之外,还有居住环境变迁所带来的风险。

    2套房政策以及针对“炒房客”的政策,愈加收紧的国家政策,对于住房和炒房的问题也会上升到一个国家层面。对于部分想要移民出国的人,跨国的资产配置,这就需要更为专业的团队来进行打理。

    针对客户存在的这么多问题,我们想着如果只用一个产品甚至一类来解决这么多问题,那也太天真了!针对客户存在的这些风险,站在政策层面、法律层面、操作层面进行综合的分析,客户才会得到最好的满意以及最高的评价,而我们相关的从业者也能从中受益。

    二、情投意合一时好,婚姻资产巧安排,用保险保障婚内财富

    美好的婚姻是一个人追求幸福生活过程中,最可期待的事情。然而,近年来高离婚率的社会现状又不得不让人对“美好的爱情”,打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特别是父辈,基于对孩子的爱,往往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在人生美好重要的时候,赠送了大量的财产。然而,没想到的是,伴随着孩子快速的结婚和离婚,这积蓄着一辈子的财产也随着婚姻的解散而流逝。

    书中对于婚姻的财富管理,主要从婚前财产的规划,以及婚内财产的管理两大问题进行展开。大量生动的案例,每一个鲜活的故事,让你看得酣畅淋漓而又引发深入的思考。

    针对婚前财产的规划,主要遵循两个原则,1.财产虽然给了出去,但控制权仍然在父母手中;2.任何财富的规划要有温度,毕竟中国还是人情社会,要考虑社会关系问题。

    文中的一个案例就处理得很精彩。首先,给孩子买房,买车,并写上儿子和儿媳以及自己的名字,对于房款只是付了首付,还贷由孩子和父母一起承担。另外,考虑到孩子还贷的压力,给儿子购买一定数额的年金险,每月能够覆盖房贷即可。另外,给儿子购买健康险保单,受益人为儿媳妇。

    这样整个设置下来,资产的所有权进行了部分的转移,但是控制权却牢牢的掌握在父母手中。并且通过保险的被保人和受益人的巧妙设置,也让这张保单看起来更加的温暖。

    三、巧解债务风险之痛,用保险构建隔离的防火墙

    看似潇洒的企业主,却承担着无法述说之苦。他们除了承担家庭维持和生计外,还得负责和管理自己的企业,当企业发生风险时如果没有进行很好的防范,还会影响到家人。

    文中阐述了资产隔离可以使用的法律条款,

    包括《合同法》的第73条,以及对应的司法解释。还有一条就是《保险法解释(三)》中的第17条。

    1.《合同法》的第73条,以及对应的司法解释。

    给我们阐述的是具有生存属性的财产,不会被债权人追偿,造成法院的不能执行。作为不被法院执行的保险,必须具备“生存属性”这个必要的条件,这笔钱是用于支撑生活、用于养老退休、甚至是伤残补助金。

    这一类方案设计的要点在于,配置的保险具有强大的人身属性,比如健康险,以及健康险延伸的赔款和理赔金。另外,这一类的配置一定要提前,不能等债务发生了才去做这样的配置,这样的配置只会是一种恶意逃债的行为,最终被法院执行。

    2.《保险法解释(三)》中的第17条,则是对“反介入权”最好的阐述。

    当债权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时,如发现有可以追偿的保单,那么在通知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后,如果得到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同意,这份保单就可以被执行。然而,如果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不同意,愿意把可以执行的现金价值偿还,则可以保留这份保单,让这份保单继续生效。

    这一类保险的配置,产品上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极低。可以想象,如果法院让你拿900万出来,保护这张1000万的保险,估计你不会去做;然而,如果法院让你用200万、甚至100万就能保住这1000万的保单,我想你肯定会愿意去解决这个问题。

    这一部分,给我们的启发就是

    “保险不具备避债的属性,但是合理的规划能达到资产隔离的功能”

    。合理利用保险,把现金资产进行有效的规划。

    游森然律师

    的这本

    《懂法律,成交更简单》

    ,通过对人生生涯的详细解析,深挖客户需求,运用保险中资产隔离的功能,有效规划个人以及企业的各项风险。详细的案例,深入浅出的分析,有理有据有节,给我们保险代理人展现了寿险市场中美好的未来,走专业化路线,用法律说好,运用法律知识,让成交更简单。

  • 这样投保,离婚保单就不会被分割

    作者:孙熙霁 发布时间:2018-09-30 11:16:19

    一提到保险,大多数人都有抵触心理,然而,保险确实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实际问题。

    设想一下,假如你是一位企业家,你的女儿现在已经进入适婚年龄,你该如何为她准备嫁妆?你是否会担心女儿的婚姻问题?你是否会担心离婚后,对家庭资产的削减?这不是故意吓唬你,这是大多数家庭会实际面临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看一则案例,以及面对这类问题的思考角度和解决办法。

    张女士是一名企业家,她的女儿刘小姐已经进入适婚年龄,张女士打算提前给她准备嫁妆,但是她又担心女儿的婚姻问题。

    如果你是张女士,你担心和害怕的是什么?女儿如果离婚,对家庭的资产就会有削减。这个时候张女士应该怎么办?你不妨设想一下,如果张女士提前将股权和铺面给了刘小姐,在婚前只写女儿的名字,在结婚以后刘小姐不加配偶的名字,那么这个股权和铺面的所有权归谁呢?当然归刘小姐所有,这没有问题。那么股权产生的分红以及铺面产生的租金又应该归谁?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这属于经营性收益,而经营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这一条,无论张女士如何辛苦工作,其实都在变相地为她的女婿打工。如果女婿人好,受点苦也无所谓,但是刘小姐如果遇人不淑,那么很可能会发生下面的情况。

    如果刘小姐的丈夫人品差,那么他会利用《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做不利于刘小姐的事情。比如,他和他人合伙经营后“不幸”负债,这时,刘小姐作为妻子就应当偿还共同债务。具体做法是:他先与自己的朋友一起开一家普通合伙公司,因为普通合伙公司的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在运营的过程中发生亏损,债权人就会将刘小姐及她丈夫共同告上法庭。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如果归家庭享有,合伙企业的债务也应该由家庭成员共同承担。这样就会导致刘小姐婚姻不幸,而且使张女士辛辛苦苦大半辈子所积累的资产付诸东流。

    这里我需要和大家说明一个问题,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是不能分割的。但是,这不意味着它能对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父母给子女钱,应该根据子女婚姻关系的持续时间,分阶段给到子女。我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子女刚结婚到孩子出生,父母把钱给子女,但钱的掌控权在父母的手里。

    第二阶段,从子女的孩子出生到子女感情完全稳定(以父母的经验判断),父母把钱的掌控权给子女,但决定权在父母手里,比如股权,父母要保留一票否决权。

    第三阶段,从子女感情稳定到子女的财商足以驾驭家族财富,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父母把财产赠送给夫妻其中的一方(自己的子女)。

    这三个阶段保险需求的挖掘:

    第一阶段,可以购买普通年金型保险,注意投保人一定要是张女士,不能让孩子自己当投保人。

    第二阶段,感情稳定形成期,这个时候注意不要让儿女随意领取保单的大额生存金,因为夫妻共同生活现金类资产极易混同,这样就无法做到规避离婚的财产分割风险。

    第三阶段,等感情稳定以后,用股权设计、遗嘱、信托等组合方式,把资产给到自己的孩子。很多客户都有一个误区:孩子结婚以后给到孩子的资产都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其实不然,因为《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三)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也归孩子个人所有。

    普通年金型保险的保单的生存金和分红金均归被保险人所有,资产不会被混同。由于张女士作为投保人,所以子女离婚财产不会被分割。资产控制权在张女士手里(见图4 –2)。

    这个保险计划分为两个阶段,投保人和受益人是张女士,被保险人是女儿刘小姐,至于张女士的女儿未来的伴侣是谁,根本不重要,也不是我们需要关心的内容,我们关心的是孩子出生以后,身故受益人需要变成这个孩子。为什么?因为根据自然规律,一般情况下,张女士会先于受益人去世。

    股权在婚后产生的分红、铺面在婚后产生的租金以及保险在婚后产生的分红金和生存金,这几笔收益在法律上的性质是不同的。

    假设张三在结婚的前一天用自己的婚前财产500万元投资了一家PE私募股权,投资完以后他结婚了,婚姻持续了10年后他离婚了。在离婚的前一天,当年500万元的PE私募股权投资的公司已经上市,价值10亿元。

    问题来了,多出的995 000 000 归谁?一定会有人说,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也有人说,这属于个人财产。上面的这个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第一种情况,投资人只负责投资,不参与经营,这种情况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种情况,投资人除了投资,还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这属于经营性收益。重新回到刚才的话题,股权产生的分红、房子产生的租金、保险产生的生存金分别归谁所有呢?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在离婚中不做分割。若参与经营,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房屋在婚后出租(经营行为)产生的租金也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保险会怎样?

    张女士为刘小姐购买的这份保单,在刘小姐离婚以后是不会被分割的(因为张女士和刘小姐都没有参与保险公司的经营)。我在这里特别强调,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讲,最好不要把钱从保单中取出来,因为钱从保单中取出来再经过流转,其性质就很难界定了。前面所说的归纳成话术就是:父母为子女无论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保险,父母作为投保人,子女作为被保险人,在子女婚后,保险产生的利益均属于子女个人财产。

    这里需特别注意,保险费是由张女士的母亲交的,如果张女士在婚内自己用夫妻共同财产投保,那么生存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作为投保人,子女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但是子女自己给自己投保,那就要分情况看待了。在面临债务的时候,保险财产又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因为欠款,夫妻被共同告上法庭的,这个保单是不会被执行的。注意区别,不是保险不被执行,保险没有这么大的威力。为什么张女士这份保单在刘小姐被告上法庭时不会被执行?在此之前,先来了解一个

    重要的知识点:只有投保人的储蓄卡可以刷保费。

    根据投保规则和相关规定,商业人寿保险谁是投保人,就要从谁的储蓄卡里刷保费。很多人都认为所有的银行卡都可以用来刷保费,甚至之前有一些知名公司开通了信用卡刷保费的业务,但这个业务已经在2016 年被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停止了。如今,商业人寿保险只有投保人的储蓄卡可以刷保费,信用卡是不可以的。国家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因为刷投保人的储蓄卡,意味着每一笔钱都是投保人的钱(投保人也因此享有退保权和现金价值贷款请求权)。

    在上面这个案例中,这笔钱是张女士的,子女在离婚时,这笔钱当然就不会被分割。既然不是刘小姐的钱,所以这笔钱当然可以不用还债,除非张女士是这笔借款的担保人。

    懂法律,普通老百姓可以防忽悠。如何在购买保险时保证保单不被分,实现真正的安全性保障?推荐你读《懂法律,成交更简单》。

    法律法规+实战案例,

    保险代理人,读了就签单!

    普通老百姓,读了防忽悠!


书籍真实打分

  • 故事情节:6分

  • 人物塑造:8分

  • 主题深度:7分

  • 文字风格:5分

  • 语言运用:4分

  • 文笔流畅:4分

  • 思想传递:3分

  • 知识深度:5分

  • 知识广度:8分

  • 实用性:6分

  • 章节划分:6分

  • 结构布局:8分

  • 新颖与独特:8分

  • 情感共鸣:5分

  • 引人入胜:7分

  • 现实相关:9分

  • 沉浸感:6分

  • 事实准确性:6分

  • 文化贡献:9分


网站评分

  • 书籍多样性:5分

  • 书籍信息完全性:6分

  • 网站更新速度:5分

  • 使用便利性:5分

  • 书籍清晰度:3分

  • 书籍格式兼容性:9分

  • 是否包含广告:9分

  • 加载速度:6分

  • 安全性:3分

  • 稳定性:7分

  • 搜索功能:9分

  • 下载便捷性: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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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格式(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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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寿***芳: ( 2024-12-14 18:28:39 )

    可以在线转化哦

  • 网友 融***华: ( 2024-12-11 04:00:08 )

    下载速度还可以

  • 网友 国***芳: ( 2024-12-28 18:00:50 )

    五星好评

  • 网友 薛***玉: ( 2024-12-17 08:52:58 )

    就是我想要的!!!

  • 网友 印***文: ( 2024-12-24 17:48:28 )

    我很喜欢这种风格样式。

  • 网友 宫***凡: ( 2024-12-14 03:09:57 )

    一般般,只能说收费的比免费的强不少。

  • 网友 扈***洁: ( 2024-12-29 10:19:14 )

    还不错啊,挺好

  • 网友 游***钰: ( 2025-01-04 15:54:00 )

    用了才知道好用,推荐!太好用了

  • 网友 冯***卉: ( 2025-01-05 18:36:41 )

    听说内置一千多万的书籍,不知道真假的

  • 网友 屠***好: ( 2024-12-14 03:35:03 )

    还行吧。

  • 网友 谭***然: ( 2024-12-31 02:47:31 )

    如果不要钱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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