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汇书屋 -证券法学(第五版)
本书资料更新时间:2025-01-09 19:34:23

证券法学(第五版) 下载 pdf 电子版 epub 免费 txt 2025

证券法学(第五版)精美图片
》证券法学(第五版)电子书籍版权问题 请点击这里查看《

证券法学(第五版)书籍详细信息

  • ISBN:9787301331101
  • 作者:暂无作者
  • 出版社:暂无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22-7
  • 页数:408
  • 价格:69.00 元
  • 纸张:暂无纸张
  • 装帧:暂无装帧
  • 开本:暂无开本
  • 语言:未知
  • 丛书:暂无丛书
  • TAG:暂无
  • 豆瓣评分:暂无豆瓣评分
  • 豆瓣短评:点击查看
  • 豆瓣讨论:点击查看
  • 豆瓣目录:点击查看
  • 读书笔记:点击查看
  • 原文摘录:点击查看
  • 更新时间:2025-01-09 19:34:23

内容简介:

本教材将先进的国际证券法的经验与我国证券法制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创立了一套与以往出版的证券法书籍完全不同的体系和内容。全书以证券法基本原理为核心,围绕原理层层展开,体系完整而系统,具有清晰的、内在的逻辑联系。从基本原理到民事赔偿责任,本教材始终贯穿着市场经济的基本哲学,提倡市场自我调节为主,政府干预为辅,并在具体制度的介绍与设计上体现出来。

本次修订主要是基于第四版以来的众多变化。最主要的就是全新《证券法》2019年底出台。书中所引法条(及证监会行政规章)的替换和相应的内容调整便成为修改的重点;另外,关于证券的种类,新法增加了存托凭证、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管理产品三类。本书第四版已经根据市场的变化在第一章中增写了资产支持证券和存托凭证两节,新版在此基础上又添加了资产管理产品一节。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证券法领域的民事责任等问题出台新的司法解释,这是该领域的重大变化。虽然有可能明年初出台注册制相关内容,但书中就相关试点内容已经提及,影响不大。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系主任季若望博士参与了对第五版全书的修订和审核工作,但两人最后商定,季博士并未署名,在前言中予以说明。


书籍目录:

第一章 什么是证券

第一节 股票

一、股票、股份、股权

二、股权的内容

三、普通股、人民币特种股票、优先股

四、优先股的特殊种类

五、股票的记名与无记名

第二节 债券

一、债券及其特点

二、债券的价格波动

三、债券的内容和发行方式

四、债券的种类

五、企业债券与政府债券

第三节 投资基金

一、投资基金的组合原理

二、指数基金

三、投资基金的种类

第四节 衍生证券

一、期权原理

二、类似期权的其他衍生证券

三、我国的衍生证券

第五节 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的证券

一、资产证券化原理

二、资产证券化方式之一——传递

三、资产证券化方式之二——资撑债

四、资产证券化方式之三——付通

五、资产证券化的多方参与者

六、资产证券化的广泛应用

七、资产证券化简史

第六节 资产管理产品

一、我国的资产管理业务及其监管体制

二、资产管理产品

三、产品分类

四、刚性兑付和资金池

第七节 存托凭证

一、参与型存托凭证

二、非参与型存托凭证

三、综述

四、我国

第八节 其他证券——类似股票的投资份额或权益分享

一、从果园开发谈起

二、美国经典案例——豪易案

三、豪易案的类似运用

四、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

五、证券定义的推而广之

六、透过现象看本质——名与实

七、美国各州的判例和立法

八、我国

第九节 证券定义的概括性讨论

一、定义的概括与演绎

二、我国学界的定义

三、本章特色

第二章 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第一节 证券的发行

一、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二、承销和承销团

三、发行价格

四、承销协议的特色条款

五、私下投放

第二节 证券的交易

一、二级市场的作用及其与一级市场的关系

二、二级市场对发行人的影响

三、二级市场的四种结构

四、证券交易所

五、柜台市场

第三节 我国的证券市场及活动于其中的各类主体

一、我国的证券市场

二、曲折的历程

三、活动于我国证券市场内的各类主体

第三章 证券法基本原理及其运用——批准、公开、原则

第一节 证券法的基本原理

一、公开的意义

二、保护投资者

第二节 我国证券法中的发行批准制度讲评

一、法律规定

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三、美国的经验值得借鉴——《1933年证券法》立法简史

四、我国发行批准制度的改革方向

五、注册制试点

第三节 我国证券法中的公开制度讲评

一、发行公开

二、发行之后的信息持续公开

第四节 关于“三公”原则及其他

第四章 民事责任

第一节 主观责任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承销人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专家——为发行、上市、交易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

第二节 违法行为

一、概述

二、辨别

三、将来的、不确定事件

第三节 损害后果

一、投资者的损失与市场波动

二、三种赔偿标准

三、承销人的赔偿限额

第四节 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一、举证的困难与市场欺诈理论

二、我国引进

三、私下交易时的因果关系

四、举例说明

五、小结

第五节 我国证券法民事责任实况讲评

一、历史演变

二、前置屏障的取消与《2022年司法解释》

三、康美药业案剖析

第五章 几种违法行为的讨论

第一节 内幕交易

一、对公司内部人和大股东的特殊规定

二、对内幕交易的一般规定

三、对内幕交易的查处

四、美国的经验可资借鉴

第二节 操纵市场

一、炒作股票

二、散布信息

三、民事责任

第三节 欺诈客户

一、法条细读

二、搅拌研究

第六章 公司收购

第一节 公司收购的内容和形式

一、收购概述

二、要约收购过程

第二节 征集投票代理权

第三节 对公司收购的防御

第四节 法律保护投资者

一、对收购人的约束

二、对股东交售的约束

三、对目标经理层的约束

第五节 举例说明

一、派泼航空器公司诉科里司—克拉夫特实业公司案

二、诺林公司收购案

三、莫冉诉国际家用公司案

四、芮夫朗公司上诉麦克安德鲁斯与福布斯控股公司案

五、海克曼诉阿门森案

六、弯伯格诉全石油产品公司案

七、ST生化收购案

第七章 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

第一节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节 中国证监会的发行审核程序

第三节 对发行核准的司法审查

第四节 全面管理和目标体制

一、全面管理

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

三、目标体制

第五节 自律性组织


作者介绍:

朱锦清,男,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先后获得北京大学英美文学硕士、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耶鲁大学和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担任公司法、证券法、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美国法律制度(英文)和美国公司法(英文)等课程的教学工作。著有《证券法学》《国有企业改革的法律调整》《公司法学》等。


出版社信息:

暂无出版社相关信息,正在全力查找中!


书籍摘录:

暂无相关书籍摘录,正在全力查找中!


在线阅读/听书/购买/PDF下载地址:


原文赏析:

在我国证券法学中,关于证券法基本原理的阐述还是一个空白。其实,证券法的基本原理就是通过公开的手段去达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


特种股票是与普通股票相对而言的。人民币特种股票是国家为了吸引外资而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折合成外币,便于境外投资者购买的股票,其权利义务与人民币普通股票是一样的。如果公司只面向国内的投资者,那就只发行一种股票,称为该公司的股票,用人民币购买,无所谓普通与特种。如果公司要同时面向国内和国外的投资者,那就需要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和人民币特种股票两种。普通股票叫A股;特种股票有B股,或者H股、N股等。B股在我国境内发行,各种外币均可购买;H股在香港发行,以港币购买;N股在美国发行(N是纽约的首字母),以美元购买。可见,人民币特种股票与普通股票的区别主要在于购买股票所用的货币不同。由于它们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所以不是上面所说的多类股票。因为所谓多类股票,是指权利义务不同的股票,尤其在投票权方面。


一事物区别于他事务的特征是为该事物所有而他事务所没有的那些特征。


我国的公司大都是由原先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当时国有企业大批亏损,陷入严重的困境,急需资金。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集资是一条便捷的途径。但是,左倾僵化的意识形态影响很大,人们害怕私有化,担忧公有制受损,为了保持国有企业的公有性质,就不允许国有股份上市流通。因此,在首次发行股票的时候,已有的国有资产存量都按会计账面净资产值折算成股份,按所属关系由企业主管部门或别的企业法人(一般也都是国有企业)持有,不得上市流通,这些不上市的股份按其持有人的身份分别称为国家股和法人股;而同时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则称为个人股。个人股可以上市流通。于是,同一个企业同次发行的同类股票一部分流通而另一部分不能流通,形成了流通股与不流通股两块不同的市场。既然两块市场是分开的,那么发行价格的不同似乎也无关紧要;况且,当时的主要目的就是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为国有企业注资。所以,在发行定价的时候,流通的个人股价格就数倍、十倍、甚至十多倍于不流通股,例如,国家股和法人股按净资产值折算每股1元,而个人股则每股好几元甚至十多元。由于发行价格不同,如果允许低价股份在发行之后按相同的价格在二级市场上流通,就显失公平。于是,国家股和法人股之不得流通,除了最初意识形态上的考虑之外,又加上发行价格上的差异这一现实的经济原因。后来,当意识形态的束缚被逐渐冲破,当国家希望自己持有的股份能上市流通的时候,经济上的原因继续阻碍着国家股和法人股的上市流通。


如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必须先等待12个月,在以后的12个月内每位非流通股股东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抛售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24个月内不超过10%。换句话说,其所持有的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的部分必须自改革方案通过之日起三年后才能上市流通。不过,由于非流通股股东可能有好几个,每一个股东都可以在最初的12个月等待期过去之后抛售5%,所以届时仍会有大量的非流通股上市流通。


证券法的主要内容和根本目的就是在强制公开中促使公开真实全面,证券法上的违法行为主要的就是公开失真,具体包括公开的虚假、遗漏和误导。针对这些违法行为,证券法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措施和刑事责任。


其它内容:

书籍介绍

本教材将先进的国际证券法的经验与我国证券法制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创立了一套与以往出版的证券法书籍完全不同的体系和内容。全书以证券法基本原理为核心,围绕原理层层展开,体系完整而系统,具有清晰的、内在的逻辑联系。从基本原理到民事赔偿责任,本教材始终贯穿着市场经济的基本哲学,提倡市场自我调节为主,政府干预为辅,并在具体制度的介绍与设计上体现出来。

本次修订主要是基于第四版以来的众多变化。最主要的就是全新《证券法》2019年底出台。书中所引法条(及证监会行政规章)的替换和相应的内容调整便成为修改的重点;另外,关于证券的种类,新法增加了存托凭证、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管理产品三类。本书第四版已经根据市场的变化在第一章中增写了资产支持证券和存托凭证两节,新版在此基础上又添加了资产管理产品一节。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证券法领域的民事责任等问题出台新的司法解释,这是该领域的重大变化。虽然有可能明年初出台注册制相关内容,但书中就相关试点内容已经提及,影响不大。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系主任季若望博士参与了对第五版全书的修订和审核工作,但两人最后商定,季博士并未署名,在前言中予以说明。


精彩短评:

  • 作者:江阳 发布时间:2024-02-25 21:05:16

    证券的实质就是花钱请别人帮自己挣钱,风险与收益则是证券要平衡的一大矛盾,在理想的模型中,风险与收益成绝对的反比关系,这也是投资的本质。

    朱老师在书中多次提及对于自由市场的渴望,市场的问题交给市场解决才能最大化经济运行的效率,因而他希望国内能建立起“市场开放—市场选择—市场追究”的机制。“与其把精力放在政府管制上,还不如投资到法院的建设上”—对证券领域行政和司法现状表达了深深不满。

    案例约占全书四分之一篇幅,引述的案例和媒体报道多发生于上世纪末的美国,让人有考古之感。看完“公司收购”一章想买朱老师《公司法》教材的冲动更强烈了,啥时候更新呀。

    最后一章基本是法条的引述。

  • 作者:4869 发布时间:2022-12-07 20:57:31

    很新!也写得很通俗易懂!好教材!

  • 作者:丹奈 发布时间:2022-12-14 19:39:57

    霍光除掉上官桀燕王集团后,势同骑虎,已经不能卸任,只能加强权势,和后世张居正很相像。昌邑王初入主朝堂,就想像文帝一样换血朝臣,不能不引起霍光警觉,遂有27日人君之下场。宣帝入主宗社时鉴于昌邑王之下场,不能不如芒在背,战战兢兢,霍氏之后果可想而知。宣帝坐视霍氏做大而不制之,殆等其作法自毙也,旁人不知帝王心术空自着急。公羊谷梁两派学说之争,涉及到宣帝父祖证明之嫌,故宣帝重谷梁而薄公羊,此与招帝时的盐铁会议一样,非纯学术的讨论,有朝堂的背景,因而会议结果可想而知。宣帝起于掖庭,自卑感甚强,故宽容心不如文武二帝,盖宽饶狂士也,然讥讽宣帝而终不免一死,许史之言乃为外因,宣帝忌之诚为内因。宣帝之治,未培养出法儒兼修之能臣,如望之之流腐儒,弘恭石显之中书令,许史之外戚竟皆登堂,元帝之世遂衰矣

  • 作者:Leo 发布时间:2022-11-07 22:17:58

    特别好

  • 作者:相与步于中庭 发布时间:2022-10-19 10:15:31

    可读性很强,但为了流畅性难免牺牲全面性和深度,可作为证券法入门参考书之一。

  • 作者:simonking 发布时间:2022-10-20 15:43:18

    新鲜出炉~不知道是否因为证券这个话题在生活中并不陌生所以证券法理解起来并不困难。1⃣️私以为这本书特别好的地方在于:突破传统罗列知识点的体例,以证券发行的顺序(也是证券法编写)的顺序串联起来。尤其是在证券承销、发行、上市、交易的过程,一气呵成,再将重点概念黑体标出,不得不说是理解友好了。2⃣️证券法之精神内核是公开,以强制公开—公开真实—公开失真的责任之逻辑从横向串联,详略得当,切中肯綮,总之,幸亏读过这本书✌


深度书评:

  • 最好玩的教科书,没有之一

    作者:dragonsay 发布时间:2011-09-21 18:45:59

          早年北大教书后留学美国,做过美国纽约州律师,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朱锦清#,他写的证券法学我甚是喜欢,是我见过最前无古人后也很难有来者的最好玩的教科书,没有之一。

        感觉这真是本很好玩的教科书,从来没看过这么好玩的书。目前自己的情绪很像以前看过一笑话中的“被上帝惩罚的牧师”,借这博文发表下心中想与他人共享下发下宝藏的窃喜之情。在当前垃圾充斥的教科书市场,发现一本可以不让人呕吐的非常不容易,比如王什么之流的。如今想找到一本教科书可以让人拿起酒放不下,想一口气看完基本上是天方夜谭,但这本书很不幸地做到了。深以为教科书的风格与作者的人生经历和性格大有关系,试举几例:

    (1)(为了形象地说明形式审查其在书中试举一个例):举一个夸张一点的例子,如果有人说站出来说:“本公司是一个专长坑蒙拐骗的皮包公司,特发行优质证券一亿元,打算子募集完毕之时起3日内携款潜逃,欢迎大家购买。”p93

    (2)(在论及债券的审批主体时)但列在后头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不是吃素的主。有了这项授权,以后碰到事情它就会对前者说:“瞧,这事得有人管。你想管吗?你想管,就出个规章,把它管好。你拿不出规章,我就要来管了,因为我能拿出具体的规章来。”p92

    (3)还有很多有意思的称谓,那些当官的叫“那些管事的”,什么君不见这类的啊。其还经常援引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话语,比如什么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线。

    (4)在说到证券法原则规定总比不规定好时,举的例子是在物理学上,压强的大小与受力面积成反比。不是受力面积越大越好,而是受力面积越大,压强越小。

        其在书中还经常自问自答,言语相当欢乐,甚是喜欢。但这样的表达并没影响其学术的严谨性,相反有时在可能一词上都有注释。

        希望每个对证券法感兴趣的人都能读到此书!你会突然发现原来教科书还可以写成这样的啊!

  • 辨析立法意图,深究司法效力,紧盯中国证券业成长

    作者:行不行看脸形 发布时间:2018-11-20 19:30:21

    发生在证券领域的违法案件早已经成为重要诉讼类别,法院再也不可能视而不见,更不会再有

    最高法为某些案件设置前置过滤屏障的荒唐。

    朱锦清先生的这本《证券法学》第三版仿佛中国证券法律的时光机,照见过去,指向未来。

    朱先生曾经着力剖析的问题如今有些已经云淡风轻,而新问题正如他曾在美国参与的法律实践中看到的一样层出不穷,我认为这实际上体现出

    近十年来中国证券市场环境的几个重要的变化

    (其中很多在这本书中预见到):

    1.股权分置改革完成,民间资本控股的上市公司数量上已占优势,股份转让和控制权转让都变得市场化,收购方式出现多种变化,同时围绕国家股产生的各种限制因素也渐渐淡化,过去可以放在一边的法律问题现在必须考虑;

    2.民营银行崛起,同时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大量出现,银行业的基本面对于债券市场、对各类上市公司的债务问题、破产风险有较大影响;

    3.创业板(二板)和柜台市场(三板)的诞生和发展,即使对主板冲击仍然不够大,但多层次资本市场显然变得更加复杂,法律制定要全面考虑;

    4.银行业、保险业资金被允许进入证券市场,尤其是险资入市在最近数年里从激烈争议到2018年正式在政策上放开,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新挑战不断;

    5.赋能式投资屡现,换大股东而不换(少换)高管的并购案中,目标管理层与外来收购方的对抗减少,中小投资者保护更加重要;

    6.上市公司股权越来越分散,太多公司只要持股10%~20%即可实现控股,给以往法律设定的很多责任、权利、义务分界线的界定和预判带来讨论空间;

    7.为创新证券交易过程而诞生的纳斯达克,至今过去40多年法律还在讨论电话报价、投资者直接输入指令等具体操作的法律效力,真正到了近10年移动互联网发展才突然产生了颠覆性的变化,让许多曾经常见的法律纠纷不再出现,也新产生一些法律上的空白。

    在十年前,中国还没有要约收购的案例,注册资本认缴制还没实行,等等差异,从现在看这部2003年初版,2011年最后一次修订的书,隔膜还是有的。可以说,朱先生对《证券法学》的修订过程,正是沿着中国证券行业的改革过程走的。比如,相比于股票发行逐渐完备,我国债券的发行制度进步缓慢,原因出自割裂的审批体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不以此为主业,也没有颁布相近的法规来使发行工作有章可循。经过公司法的修改后,2007年证监会开始揽债券发行审批权,债务违约事件频发,让这一领域变得愈加需要着重讨论。近期获悉朱先生的这本书12月下旬将出第四版,也不胜欣喜。

    1.

    全书第一部分说定义,就有构建一个学术体系创新意识。其中举了很多美国的例子,生动有趣地把证券的内在意义解释清楚。

    证券的特点,一方面是在获得资金方面,更规范更直接,另一方面具有流通性,能增值(能带来收益),不直接控制项目,而是通过委托实现。

    朱先生在词义辨析上很下功夫,体现出文学专业出身(北大英美文学专业)的本色,比如辨析认沽权的“沽”字究竟是“买”还是“卖”;上市公司公告里常用的股本“转赠”,朱先生认为应为转增;公平和公正并提到底是不是累赘?强调三公其实是押头韵的文字游戏,重复强调,就是模糊重点。

    书中还多次强调新闻报道、乃至法律条文细节中出现的常识错误,比如:“发行”与“上市”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股票发行核准权在证监会(发审委),股票上市审核权在交易所(2005年新证券法颁布开始),企业融资只能通过股票发行,不能通过上市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实际上控股股东是两权合一,中小股东才是分离的;“保护股东利益”主要是保护非控股股东(中小股东)的利益。

    朱先生用了很大的篇幅分析中国股市的三大特点,这也是中国证券市场特有的缺陷,尤其是A股市场的割裂问题带来的畸形。幸而如今股权分置改革完成,这一大心病总算可以放下。

    公开是证券法的核心内容和灵魂所在,书中认为,公开是手段,保护投资者是目的

    ,目的比手段重要,有时候,目的的争议性可以证明手段的正当性。但证券法中的情况就是手段重于目的,公开既是手段也是目的。公开的要求体现在公开度、具体格式上,也体现在公开失真时的民事赔偿责任上,

    因公开失真而引发的民事赔偿责任便是证券法民事责任的核心和基础。

    证券法偏向于保护中小投资者,这是“不平等”的,但却是公平的。

    书中大量借鉴美国的制度经验,同时也引入一些不常见的概念,有些显然是朱先生自己翻译的,比如把Per Capita Voting翻译为人头票,很通俗易懂。他更发挥翻译才能,用二十多页的篇幅翻译了美国经典案例——巴克利斯建筑公司案的判例原文主要内容。

    2.

    朱先生在这本《证券法学》贯穿了他的法学思想。他引用耶鲁教授里斯门的话:“法律不是立法机构立的法律,而是法官具体适用的法律。”

    证券法中对证券发行的买与卖后果自负的规定,这隐藏着市场经济和形式审查的哲学,却与证券法中一整套行政审批体系相矛盾。

    朱先生认为凡事依赖政府把关而不是市场监督的思路是有问题的,

    这是事前管和事后管的区别。

    书中指出,行政化的投资者保护制度,民事诉讼制度缺位,是反市场经济的,类比于强制病人打掉免疫功能来服用抗生素。——他认为这是证券市场和证券法制不健全的根本原因。

    因此,朱先生一直呼唤

    在健全的民事责任制度的先决条件下发行审核制度实施形式审查

    ,也就是国际通行的注册制。书中认为注册制的好处有三个:

    1.发行人灵活应对市场变化,自主决定,自由发行;

    2.快!对发行人的筹资和经营干扰小,抓住时机;

    3.调查和惩罚只针对违法者,主客双高效。

    恰好,注册制从本月(2018年11月)开始进入正式实质性的推进阶段,每天新闻中铺天盖地的讨论。待明年注册制顺利实施,想必朱先生会有新的解读。

    3.

    在对《证券法》讲评部分,朱先生直接提出删除、移位和修改的建议,纠正语言表述的缺陷,指出毫无意义的空话,乃至对条款所归条目也有讨论。比如涉及证券承销业务的具体条文内容,本应该在行业道德规范、合同法中规定被写进了证券法,朱先生认为多此一举。

    法律的经验积累需要靠大胆探索,发展标准,本书中就对司法实践提出一些判断标准:

    如何看待

    信息披露上轻微的失真和遗漏?

    需要按照证券法意义上的误导或不准确——看是否有关大局,影响整个公开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微不足道的就不重要。(检验案中涉及的虚假陈述的重要性:信息的重要程度 = 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时间的重大性)

    借鉴美国法律,

    判断违法行为是否成立

    必须有事实上的原因(时间上的前后性,没有A就没有B,联系可以比较间接和遥远)与法律上的原因(直接的具有逻辑必然性)这两种损害原因同时具备。

    实际上,朱先生通过全书各部分对上市公司的整个生命过程的法律要求都有自己的建议,比如:

    申请发行上市之初

    有个“上市辅导”,他认为承销人为发行人做上市辅导会产生利益冲突,最好是律师来做上市辅导。实际上这一制度更应该取消,直接雇律师解答问题就可以了,不必发行人董监高自己学。

    退市

    上,由于交易所一共只有两家,所以有垄断性,有垄断性就不能仅有交易所内设的审核机构审核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书中提出应当把向证监会上诉、加收法院司法审查作为制衡的举措。

    此外,朱先生认为证券法规中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概念语焉不详,期待本书新版有新的解读,因为近年来这方面出现的案例增加明显。书中多次提到《公司法》与《证券法》的统一与割裂,特别在公司收购方面(《公司法》着重公司收购后组织形式上的变更和具体安排,《证券法》着重在收购过程中涉及的证券发行和买卖以及公开义务)。看来要真正理解朱先生的商法思想,还得去读他的《公司法学》(上下册),据说明年初就会出精装的新版,继续期待!


书籍真实打分

  • 故事情节:7分

  • 人物塑造:4分

  • 主题深度:9分

  • 文字风格:3分

  • 语言运用:8分

  • 文笔流畅:3分

  • 思想传递:4分

  • 知识深度:6分

  • 知识广度:8分

  • 实用性:4分

  • 章节划分:3分

  • 结构布局:9分

  • 新颖与独特:7分

  • 情感共鸣:9分

  • 引人入胜:8分

  • 现实相关:7分

  • 沉浸感:5分

  • 事实准确性:4分

  • 文化贡献:4分


网站评分

  • 书籍多样性:9分

  • 书籍信息完全性:4分

  • 网站更新速度:4分

  • 使用便利性:5分

  • 书籍清晰度:5分

  • 书籍格式兼容性:5分

  • 是否包含广告:6分

  • 加载速度:8分

  • 安全性:4分

  • 稳定性:8分

  • 搜索功能:8分

  • 下载便捷性:7分


下载点评

  • 简单(367+)
  • 强烈推荐(424+)
  • 一星好评(148+)
  • 盗版少(334+)
  • 格式多(503+)
  • 服务好(346+)
  • 经典(197+)
  • 速度快(223+)
  • 体验差(488+)
  • 还行吧(600+)
  • 无颠倒(546+)

下载评价

  • 网友 曾***文: ( 2025-01-06 02:41:03 )

    五星好评哦

  • 网友 索***宸: ( 2024-12-10 05:11:10 )

    书的质量很好。资源多

  • 网友 菱***兰: ( 2025-01-05 18:10:06 )

    特好。有好多书

  • 网友 冯***丽: ( 2024-12-28 22:15:07 )

    卡的不行啊

  • 网友 冷***洁: ( 2024-12-26 17:37:45 )

    不错,用着很方便

  • 网友 堵***洁: ( 2024-12-12 16:52:56 )

    好用,支持

  • 网友 堵***格: ( 2024-12-20 10:25:33 )

    OK,还可以

  • 网友 訾***雰: ( 2024-12-13 10:00:03 )

    下载速度很快,我选择的是epub格式

  • 网友 晏***媛: ( 2024-12-22 00:36:14 )

    够人性化!

  • 网友 蓬***之: ( 2025-01-04 10:09:14 )

    好棒good

  • 网友 芮***枫: ( 2024-12-16 18:37:05 )

    有点意思的网站,赞一个真心好好好 哈哈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