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汇书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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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实用版书籍详细信息

  • ISBN:9787509396605
  • 作者:暂无作者
  • 出版社:暂无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8-08
  • 页数:暂无页数
  • 价格:11.00
  • 纸张:胶版纸
  • 装帧:平装-胶订
  • 开本:32开
  • 语言:未知
  • 丛书:暂无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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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语:

收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动产质押登记办法》,增加近年来*人民法院公布担保相关典型案例,电子增补赠送相关法规及公报案例判决全文


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担保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文件,对担保法的重点、难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提供关联法规链接及相关典型案例,帮助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书后还附录相关文书等内容,为读者解决相关法律纠纷提供*密切、*直接的条文规定,是学习适用我国担保法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指导用书。


书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章 总则

  条【立法宗旨】

  [如何把握物权法同担保法的适用关系?]

  第二条【本法适用范围与担保方式】

  [担保人不履行具有担保内容的“执行和解协议”,应怎样处理?]

  第三条【担保基本原则】

  [如何认定恶意抵押?]

  第四条【反担保】

  第五条【担保合同无效及其法律后果】

  [无效担保合同的责任是如何承担的?]

  [抵押合同无效导致抵押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否以抵押物价值为限?]

  [《物权法》和《担保法》对独立担保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在《物权法》施行后,如何确定独立担保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保证

  节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保证的定义】

  第七条【保证人资格】

  [村民委员会有无保证人资格?]

  第八条【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限制】

  第九条【公益法人作为保证人的禁止】

  第十条【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作为保证人的禁止与例外】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授权而以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设定抵押权的,该如何处理?]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作为保证人的,应否追加该企业法人作为共同被告?]

  第十一条【强令提供担保的禁止】

  第十二条【共同保证】

  [共同保证中的保证责任是如何承担的?]

  第二节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第十三条【保证合同的形式】

  [实践中,如何判断当事人是否有承保的意思表示?]

  [如何理解口头保证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条【额保证合同】

  第十五条【保证合同的内容】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

  第十七条【一般保证及先诉抗辩权】

  第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能否依原执行依据直接申请执行被保证人?]

  第十九条【保证方式的推定】

  第二十条【保证人的抗辩权】

  [本条所指的债务人的抗辩权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

  实用核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

  (2007年3月16日)

  人民法院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

  (2016年4月12日)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2月8日)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2016年7月5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节录)

  (2014年11月24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2016年1月1日)

  实用附录

  保证合同(参考文本)

  抵押合同(参考文本)

  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参考文本)

  房产买卖抵押借款合同(参考文本)

  动产质押合同(参考文本)

  电子版增补法规(请扫封底“法律法规全书公众号”二维码获取)

  法规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

  (2007年7月3日)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2007年7月3日)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2017年10月25日)

  ……

  典型案例

  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和平支行诉高延民担保合同纠纷案

  佛山市人民政府与交通银行香港分行担保纠纷案

  西安市商业银行与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农银财务有限公司与广东三星企业(集团)公司车桥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

  中银香港公司诉宏业公司等担保合同纠纷案

  江北中行与樊东农行等信用证垫款纠纷案

  ……


作者介绍: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


出版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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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摘录:

  条 立法宗旨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

  理解与适用

  [如何把握物权法同担保法的适用关系?]

  二者的适用关系具体而言:(1)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的原则与其他共性规定等物权法一般性内容,这些规定应当适用于担保法的相关问题。(2)物权法关于担保物权的内容是在担保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的修改、充实、完善。如担保法关于浮动财产抵押的规定,又如担保法关于抵押权实现方式的规定。这些情况下,物权法与担保法内容不相一致的,应以物权法的规定为准。(3)物权法涉及担保物权内容,而未把所有的担保法规范容纳进去。可以说,物权法既不简单地否定现行担保法规范,也不必然否定在其颁布实施后新的担保规范的出台。因此,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存在着广泛的具体适用条款。只要这些条款符合物权法的原则,且与物权法的具体规定不相冲突,就可以适用。(4)担保法中保证与定金的内容并非物权法的内容,物权法的实施不影响相应法律规范的效力。

  第二条 本法适用范围与担保方式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理解与适用

  担保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法律制度。担保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担保法》为便于阅读,本书中相关法律文件标题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都予以删除。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分别是保证、抵押、质押、定金和留置。

  依据提供担保的主体和担保自身内容的不同,担保一般还可有这样几种分类:,依据担保产生的原因可以分为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第二,依据担保的主体可以分为债务人担保和第三人担保;第三,依据担保的标的不同,可将担保分为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第四,根据担保的范围不同,可以将担保分为部分担保、全额担保和额担保;第五,根据担保的人数不同,可将担保分为一人担保和共同担保。

  [担保人不履行具有担保内容的“执行和解协议”,应怎样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法院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根据上述规定,无论是在审理程序还是在执行程序中,担保人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在执行时均可直接裁定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并承担担保责任。

  条文参见

  《物权法》第178条;《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6条;《公司法》第16、148条

  典型案例指引

  1.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和平支行诉高延民担保合同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公报》2001年第5期)

  案件适用要点: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只是对因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主合同发生的债进行担保。这些主合同约定的当然是民事关系。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2.罗某与张某保证合同纠纷上诉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二中民终字第21955号)

  案件适用要点: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基于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可以设定担保。若担保书是为被保证人在工作中的人品等无法预知的事物担保,担保的内容不是要实现债权人的债权,而是要保证被担保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不损害雇主的利益。该担保不符合《担保法》设立担保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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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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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内容:

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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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加近年来*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电子增补赠送大量*人民法院公报收录的担保法典型案例判决书全文

  “实用版系列”独具五重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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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附赠电子版。与本分册主题相关、因篇幅所限而未收录的相关文件、“典型案例指引”所涉及的部分重要案例全文,均制作成电子版文件。扫一扫封底“法律法规全书公众号”即可免费获取。



精彩短评:

  • 作者:麋鹿橙 发布时间:2013-04-08 11:58:12

    张无忌的妈妈也说过 不要轻易相信漂亮女人 她们的演技和城府都是你无法想象的 无删减版本比之前的版本多了关于性的描写 阴茎和乳房等词汇也直接被接纳进来 前十章用来构建人物关系和埋下案件伏笔 从第十章开始抽丝剥茧地隐现真相 枪虾和虾虎鱼(雪穗和桐原)的关系日渐明朗 遗憾的是关于后半段作者的笔锋开始出现倦怠 没有给出很完整明确的指示或者暗示 对于最后整体的真相的揭露也并没有很吃惊 除了娈童之外 其他的因果其实已了然于心

  • 作者:傻笑 发布时间:2011-06-04 12:04:46

    当年轻人问道:“我们做什么才可以与众不同?”最好的答案之一就在此书中。加入一个与你的激情一致的组织,如果不是企业,那么就加入非盈利组织,如果你找不到合适的组织,你就自己创建一个,通过管理的实践,把你的组织打造成提供卓有成果的组织。由此产生的影响,将是你个人影响的一千倍

  • 作者:kck 发布时间:2012-07-14 11:21:12

    暑假第一天做作业,我在浙图对面的一茶一坐做摘抄,就是为了趁吃饭时间赶紧随便写几个字,回家好玩,被骂太认真

  • 作者:celine 发布时间:2023-05-26 16:29:41

    大爱王南老师。这是一次学术上的重大发现,伟大。

  • 作者:一支野马 发布时间:2022-03-23 23:39:45

    熟悉的概念又一次通过另一种阅读方式巩固。在新的人生阅历基础上再次读这类心灵成长方面得书,感受就是总结,体会,改变,马上去做~

    否则,是一种新的心灵上的“毒”~

    最有力量的道理往往是最简单的,只要认真去做就是了~执行~

  • 作者:六件事 发布时间:2015-08-11 08:59:22

    美好事物


深度书评:

  • 利用“闪婚闪离”骗取房产的伎俩行得通吗?最权威解答在这里

    作者:酸菜鱼夫人 发布时间:2023-04-29 11:28:43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婚姻家事案件中的热点、难点、敏感问题越来越多。虽然《婚姻法》自从上世纪50年代首次颁布以来,经过了无数次的迭代更新,但是,在层出不穷的复杂案件面前,法律仍然常常显得力不从心。

    特别是这类案件中的涉房问题,因为问题突出、利益巨大,涉及的法律条文错综复杂,更是给办案律师和法官都带来很大的困扰。一些年轻律师,在面对这种案件时往往一头雾水,不知从何切入。

    为此,从事传统民事审判工作20多年、被授予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的王忠教授,近期推出了《婚姻家事案件讲义》一书,在解决上述问题方面,为我们提供了一本非常实用的知识图谱。

    这是一部彰显法官裁判思维的法律实务作品。王忠教授在书中归纳了7个婚姻家事典型案例专题,抽茧剥丝地梳理了相关的法律关系、法理法条、争议焦点等核心问题,是一部有料、有效、有用的好作品,非常值得执业律师深入学习,也是基层法官学习审判思维的良好工具书。

    在这本书中,王忠教授着意对夫妻之间关于房产约定这个最为棘手的问题做了全方位的权威解读,并将其融汇入全书的几个专题案件讨论中,比如夫妻忠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案外人执行异议等等,让我们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清晰更立体的认知。

    01 、夫妻房产约定的法律界定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夫妻财产约定制度。

    从国际上来说,夫妻财产约定制有两种形式:一是选择式夫妻财产制契约,也就是说当事人必需在法律规定的财产制类型中做选择,不能约定立法之外的财产制模式;二是独创式夫妻财产制契约,就是法律不限制夫妻财产制契约的内容,允许当事人根据自己意愿任意选择某一种财产制,或是变更法定夫妻财产制。

    我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从这条规定来看,

    我国的夫妻财产约定制覆盖了夫妻财产约定制的所有类型,当事人可以任意选择,因此,属于独创式的夫妻财产制契约

    。这种财产约定,只要双方签定了书面合同就立即生效。它属于附随的身份法律行为,依赖于婚姻关系而存在。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

    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针对的仅是一般财产。而“夫妻约定一方房产归对方所有或与另一方共有”这种情况,法院采用的则是“夫妻赠与”的裁判路径。

    那么,为什么要把夫妻房产约定单独列为赠与行为呢?

    因为目前的法律体系缺乏对夫妻财产约定撤销的规定,现实生活中就会有很多人钻法律的空子,利用“闪婚闪离”为自己牟取利益。还有好多案件,由于涉案房屋系父母帮助购买,导致夫妻二人之间的矛盾演化成了两个家庭的纠纷。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最高院才在司法解释中将夫妻房产约定另行认定为是一种“赠与”行为,从而为引入债法中的任意撤销权奠定了基础。

    从本质上来说,这是最高院的一种本土化改造。

    02、夫妻房产赠予行为中撤销权的行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2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也就是明确了赠与合同规则同样适用于夫妻间的赠与。

    有人认为:既然夫妻之间的约定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夫妻之间关于赠与房产的约定不涉及第三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就应该认定为有效。履行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不是必要条件,赠与一方请求撤销赠与的,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很明显,这种观点有违我们前述的最高院的立法意图。

    另一方面,也有人担心,一旦房屋过了户、加了名,是不是就没有任何救济途径了呢?

    并不是。因为

    登记变更后免除的只是赠与人的任意解除权,而不是法定解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就明确规定了赠与人所享有的法定解除权: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

    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举个案例:

    惠某婚前由父母出资,全款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惠某名下。后惠某与侯某结婚,并达成协议,约定访房屋为共同所有,并办理了加名手续。不到半年,两人再次协商,将房屋登记到侯某一人名下,并登记为单独所有。

    后惠某发现,侯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外出时经常与同单位年轻异性开房。惠某为此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此前将房屋过户给侯某的行为。

    侯某辩称,房屋过户行为系双方自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要求法院驳回惠某的诉求。

    依据前述法理分析及法条规定,法院最终认定侯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出轨”的事实,对惠某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侵犯了惠某的利益。因此,惠某有权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全部赠与。该案正是对法定撤销权的典型运用。

    03、小心夫妻赠与行为中任意撤销权的滥用问题

    虽然法律赋予了赠予方在房产物权转移前的任意解除权,但是不论是当事人、还是代理律师在应用时都要注意正确行使该权利,不能滥用,不能以此为名侵犯受赠人的权益。

    在审判中,对于赠与的撤销权问题,主审法官也不应轻易下断言,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约定的背景、结婚时间的长短、提出离婚方有无过错、有无以结婚骗房等动机,来判断是否可行使撤销权。

    再举个案例:

    魏某与张某在婚前协议约定:由魏某购买房屋,所需房贷由魏某一人承担;待二人登记结婚后,魏某自愿将房屋的50%所有权变更到张某名下,房屋贷款仍由魏某一人承担。协议签署当日,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变更手续迟迟未办。

    后魏某起诉离婚,并诉求撤销前述赠予合同。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判决案涉房屋归魏某所有,并由魏某按评估价的50%对张某予以补偿。

    为什么法院没有支持魏某撤销赠予的主张呢?我们来看看法官的裁判思路:

    第一,双方签订的房屋赠予合同系附条件的赠予合同,即以双方登记结婚为生效要件;

    第二,魏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将房屋的50%产权赠予张某,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因此赠与合法有效;

    第三,本案中法官在了解双方签订协议的背景后,认为该赠与行为属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魏某无权撤销。

    主审法官的这个思路依据的是《民法典》第658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这条规定正是对赠予行为中任意撤销权的限制。

    在本案中,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事实,认定所涉房屋的赠与行为是一种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此判定该赠与行为有效。但是由于物权未转移,所以房屋所有权仍归魏某所有,张某则依据债权获得房屋价格50%的补偿。

    写在最后

    综上,我们看到,有关夫妻房产赠予的案件,代理律师在法律应用上要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不只要依靠《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规定,而且还要将《民法典》总则编、合同编的原则综合运用进来,否则可能就会发现有些问题于法无据;另一方面,也不能置这类案件的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地全部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这些都是对律师的一个严峻的考验。

    因此,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既要考虑法律的综合运用,还要在庭审前充分了解当事案件的发生背景、起因、当事人主观倾向等等,这样才能在庭审时游刃有余,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 镰仓代笔物语

    作者:申仙 发布时间:2018-05-11 22:20:43

    80后的集体青春记忆《灌篮高手》的取景地坐落在镰仓,沿着江之岛电铁几乎可以享受到镰仓与江之岛的所有热门景点:樱木花道与晴子第一次打招呼“命运的路口”;陵南高中的原型“镰仓高等学校“;以及流川枫常常飞驰而过的”湘南海岸“等等,都发生在这片连着海域的城市。

    作为史上最初的武士政权的舞台,镰仓从来都被当地人称作日本最文艺的所在地,所谓的真正文艺范,大约就包括《万叶集》中收录了四首咏叹镰仓的和歌;吉田兼好的《徒然草》中对镰仓的记述;江户时代出版的《镰仓记》《镰仓物语》、《镰仓日记》,以及歌舞伎名剧《镰仓三代纪》。

    也无怪小川糸女士会挑选这样一个极富有文化色彩的地方去记载整个故事,无论是鸠子和上代坚持着的“代笔”行当,还是文中出现的诸如茶道、厨艺、传统节日等等门类都极为适合在这样一座城市生根发芽,更不用说这么一个把文具和亲情联系起来的治愈故事,也只有在这样慢节奏时光的供养下,才会让人觉得分外妥帖。

    这首先是一个关于“匠人”的故事:为了留住孙女而不得已编造出世代相传手艺活的外祖母,其本质依旧是个钟爱着“代笔”行当的文艺人,从生到死都陪伴着她所建造的山茶文具店,性情执拗不善表达,似乎也吻合了多数老派文人的“怪癖”。虽然她一笔一划地教着孙女练字带有浓重的私心,比如继承、比如害怕孤独、比如不希望孩子被女儿抢走,但归根结底她给予了鸠子受人尊敬的技艺,也让其明白写文写字的专注和虔诚同样是对美好生活的回应。

    在香港油麻地的玉器街有这样一群人,他们靠代笔书信,填表,报税糊口,有人叫他们“写信佬”,也有人把他们称作“平民师爷”。

    代人写信这个行当在我起初从新闻里瞧见的时候,就觉得分外温馨,想一想一群老人坐在被玉器古玩“埋没”的圈子里,带着眼镜提着毛笔,写一句嘴里也默默念叨一句。即使是在这个全方位飞速进程的速食主义时代,依旧让人觉得书写仍是那么诚恳高贵的行为。

    这同样也是一个描述仪式感的故事:提笔要稳重、坐姿要方正、磨墨要挺直、字体的优美要以他人能够看懂为前提、毛笔硬笔羊皮纸硬纸都有根据对象的职业性格以及书写的内容主题对应挑选、“信封是一封信的体面”、粘邮票时“悲伤的信要用悲伤的眼泪,喜庆的信也要用喜庆的眼泪”、以及文具店的保留传统“供养信”。

    在这里的仪式感已经不仅仅局限在对职业的热证与真挚,更多的是包含上辈人对年轻人的教诲——仪式感是对生活的重视。也许是把一件单调普通的事变得不一样;也许是由简化繁让自己专注其中;也许是将每一次行为看做又一次人生的成年礼。《小王子》中的狐狸说,“它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而对于鸠子来说,重复这些仪式就是在重温与老人相伴的童年时光,字是老人教的,笔是老人赠送的,故事和传说是老人一字一句传递的,每一次提笔都让记忆里老人本来严厉的面容柔和了下来,这也为后来鸠子的释然和解脱埋下伏笔。

    院子里的郁金香开花了

    最重要的,这是一个温暖的故事:枝繁叶茂的山茶树掩盖着一整片小院,走出青春年纪的恬静女子在院落中起火点燃一堆又一堆的“老信”,回忆着外祖母说过的每一个规矩,想起信里那个不太一样的老人表达着深爱与抱歉。看着“字灵”在火焰中翻腾,纸墨香气四散弥漫,与邻居坐在一排彼此开导鼓励,吃着精致的点心,畅想未来。

    小川糸女士笔下的场景几近鲜活,这不仅仅是“代笔”行业和仪式感带来的推动力,更核心的地方在于抛开一切不提,这个故事也同样富有张力——

    一个固执的姥姥和叛逆的外孙女之间因为教育方式的刻板以及家庭的不完整产生了分歧,出走社会的少女兜兜转转后回家而老人却已不在。长大后的少女明白老人的固执是因为不希望她走上母亲的老路,而编造谎言的故事与其说老人害怕孤独倒不如说她已经将全部的爱与精力都投注在孙女身上,因为心疼所以才患得患失。

    从信里走进老人世界的鸠子明白了老人的不易,而家里那个关于祖辈传下手艺的故事也变得不那么重要,传说消失了,外婆也不再是“上代”,这也使得鸠子在最后改称呼为“阿嬷”显得顺理成章。

    日本的极致恋物有时让人觉得执拗地有趣,而祖辈要求子侄的“肖”也强调了本书的回归线条,无论从任何一个方面来看,这都是个很美好的故事。感谢镰仓这个沾染文气的地方,感谢小川糸坚守的希望,以及译者王蕴洁注入的中文活力。

    “孤单的时候,紧紧抱着自己的身体,用力闭上眼睛。”“用力抱紧紧。”

    客串出场的五岁小萌妹Qp也是扎人心疼的可爱。

    以上。


书籍真实打分

  • 故事情节:4分

  • 人物塑造:7分

  • 主题深度:3分

  • 文字风格:9分

  • 语言运用:9分

  • 文笔流畅:5分

  • 思想传递:4分

  • 知识深度:9分

  • 知识广度:3分

  • 实用性:8分

  • 章节划分:5分

  • 结构布局:7分

  • 新颖与独特:6分

  • 情感共鸣:9分

  • 引人入胜:6分

  • 现实相关:5分

  • 沉浸感:8分

  • 事实准确性:6分

  • 文化贡献:4分


网站评分

  • 书籍多样性:8分

  • 书籍信息完全性:9分

  • 网站更新速度:6分

  • 使用便利性:7分

  • 书籍清晰度:6分

  • 书籍格式兼容性:4分

  • 是否包含广告:8分

  • 加载速度:5分

  • 安全性:5分

  • 稳定性:7分

  • 搜索功能:7分

  • 下载便捷性: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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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评价

  • 网友 扈***洁: ( 2025-01-03 12:37:28 )

    还不错啊,挺好

  • 网友 屠***好: ( 2024-12-13 01:25:22 )

    还行吧。

  • 网友 郗***兰: ( 2024-12-14 05:50:12 )

    网站体验不错

  • 网友 寿***芳: ( 2024-12-12 07:03:24 )

    可以在线转化哦

  • 网友 邱***洋: ( 2024-12-30 05:37:08 )

    不错,支持的格式很多

  • 网友 堵***洁: ( 2024-12-24 08:04:16 )

    好用,支持

  • 网友 车***波: ( 2024-12-21 06:51:09 )

    很好,下载出来的内容没有乱码。

  • 网友 温***欣: ( 2024-12-27 03:31:19 )

    可以可以可以

  • 网友 龚***湄: ( 2024-12-19 22:40:14 )

    差评,居然要收费!!!

  • 网友 师***怡: ( 2024-12-17 10:49:36 )

    说的好不如用的好,真心很好。越来越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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